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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蒙城县委员会关于加强政协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试行)

阅读次数:5807 发布时间:201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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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县政协常委会的作用,更好地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促进县政协工作整体上水平,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履职水平
    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率先垂范,坚持把学习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着力提高履行职能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不断加强党的统战理论、政协工作基本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促进政协各项工作的发展。要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的能力,坚持把理论学习运用于政协的工作实践,结合县委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把常委会建设成为一个学习型、创新型的领导集体。
    二、增进团结,形成积极向上的工作合力

常委会要围绕团结与民主两大主题,将团结和民主贯穿于常委会的全部工作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带头加强同各自所代表的团体、社会阶层和界别的联系,积极组织和领导界别开展各种活动,把各界各方面的积极性、智慧和力量引导到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上来。要发扬民主,广开言路,积极采纳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为各界代表发表政见、表达意愿,营造良好的氛围,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要自觉维护常委会的团结,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增强整体合力,共同营造团结和谐、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努力把常委会建设成为一个和谐型的领导集体。

三、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中心意识,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履行职能。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主动参与政治协商,充分发挥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选择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提倡政协常务委员每年至少撰写一篇调查报告,提出一条有价值的建议,为党委、政府知情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要切实开展民主监督,有组织地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和统一选派民主监督员活动,认真行使民主权利,通过提出建议和批评,进行有效的民主监督。要积极参政议政,带头参与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带头提交提案,积极反映社情民意。要不断拓宽参政议政渠道,进一步提高参政议政实效,努力把常委会建设成为一个务实型的领导集体。
    四、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人民政协委员不仅是一种荣誉,一种职务,更是一种责任。常委会组成人员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务必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保持廉洁自律、艰苦奋斗的作风,做遵纪守法、履职为民、廉洁奉公的模范。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履行职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愿望、关心群众疾苦,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常修从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自觉接受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紧跟形势发展和时代步伐,以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建功立业,在不同的岗位上展现政协委员的风彩,树立政协委员的光辉形象,努力把常委会建设成为一个责任型的领导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