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政协蒙城县委员会 / 社情民意

2015年第3期——关于规范水费收缴的建议

阅读次数:5534 信息来源: 县政协 发布时间:2015-04-03
[字体:  ]

关于规范水费收缴的建议

 

    水是生命之源,吃水用水,是人民生活的基础保障,是一项牵涉到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按规定缴纳水费是居民法定义务。但县政协委员杨静、张西云发现,目前我县的水费收缴存在不明确、不规范、不公开等问题,主要表现为消费发票手工填写,信息简单,存在监管隐患。为此,建议:

    1、水费收缴人员应挂牌上岗,亮明身份;

    2、收费发票上应注明收费期内的用水梯级、用水量、单价、应收额、实收额等,增强水费收缴的透明度;

    3、建议可参考电费收缴方式,规范水费收缴;

    4、应采取方便公众知晓的方式,定时公示水质等级;

    5、居民用水是民生根本,不应对水厂以经济效益为唯一考核指标。当前我国已进入缺水期,为长远计,水厂除收取水费外,还应担负向广大市民宣传节约用水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