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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5期——农村畜禽养殖业污染亟待重视

阅读次数:4108 发布时间:201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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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的迅速发展,在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日渐严重的农村环境污染,由此引发的群众环境投诉和污染纠纷不断上升,已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一个社会问题。

    我县年均饲养畜禽805.93万头(只、羽),年产生粪尿、污水620万吨,其中年均饲养生猪157万头,年产粪尿、污水505万吨,这些污染成为农村主要的面源污染。由于畜禽养殖场(户)环境意识差,畜禽粪便随意堆放,并随雨水进入水系,成为继工业污染、生活污水垃圾污染之后的第三大污染源。

畜禽养殖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

    一、畜禽养殖场无统一规划,选址不合理。大多养殖场依河沟而建,有的还建在村庄周围,有的甚至未办理有关手续。污染处理设施未建设或不完善即投入养殖,产生的废水、废物直接排放或是在路边、生活区堆积摊晒,对水源和周围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甚至直接威胁集中饮用水源的安全。

    二、污染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理跟不上。目前大部分畜禽养殖场基本属于粗放型的管理模式,无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在消毒、粪便管理等方面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不能及时进行科学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

    三、农牧脱节,粪便综合利用率低。绝大多数畜禽养殖场(户)没有相应的配套耕地,即使有耕地消纳畜禽粪便的,也因面积不足,而无法全部进行消纳处理,粪便资源未得到有效综合利用。

    四、兽药、饲料添加剂使用不当。抗生素、维生素、激素、金属微量元素已成为畜禽防病治病、保健促长的“日常用品”,导致畜禽代谢废弃物对环境危害程度加大。

    为此,政协委员王天国、杨永军建议: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政府应重视畜禽养殖业带来的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对畜禽养殖场进行法律、法规教育,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环境意识和管理水平,本着“谁污染,谁治理”原则,从而促使环境污染的减轻和消除,防止环境污染现象的发生。

    二、加强项目审批、监管力度。凡新建、改建和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当合理规划布局,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环保审批手续。项目主体工程与污染处理设施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从源头上规范养殖业的发展,控制畜禽养殖环境污染。对已经建成的畜禽养殖场未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要按统一标准,逐一进行整改,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对个别屡教不改,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采取强制措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严肃查处。

    三、推广先进的清粪工艺和饲养管理技术。一是使干粪与尿污水分流,最大限度地保存畜禽粪的肥效,减少污水量,减少污染物浓度。二是提高废弃物处理的资源化水平,应用沼气工程,推广“粮-猪-沼-果”节本增效种养生态模式。三是推广应用“环保配方”和微生态制剂,减少畜禽排泄物主要污染元素的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