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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政协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宣传信息等工作的意见

阅读次数:2911 信息来源: 县政协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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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激发政协机关各委室、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做好政协宣传信息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推进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经主席会议研究,现就加强政协宣传信息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政协宣传工作的成效。密切与县委宣传部等新闻单位的沟通与联系,建立和完善与主流新闻媒体的工作联系机制,定期召开政协宣传工作例会,加强重大活动和经常性工作的互相参与、协作配合,努力使政协宣传工作做得更加有声有色。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目标任务。政协各委室、各界别组及各参加单位,在县及县级以上网站、党报党刊刊发政协宣传稿件,各委室每年不得少于4篇,各界别组每年不得少于2篇,政协各参加单位每年不得少于2篇,各乡镇、场、园区、办事处按照考核乡镇政协宣传工作目标进行考核。根据稿件采用情况,按照蒙政协办〔2015〕6号文件奖励办法兑现稿酬,并纳入年终考核。

    三、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围绕社情民意信息搜集、专题协商议题、调研视察开展活动,对形成的社情民意信息、专题协商发言、调研视察报告被政协采用或领导审核签批的,将从委员活动经费中给予有关人员适当补助,社情民意信息每篇100元,调研视察报告每篇500元,在全体会议、专题协商会议及市政协会议上的发言材料每篇1000元,非财政供给委员提供并采用上述材料同时给予相对应的误工补助。

    四、进一步规范县政协网站稿件采用流程。在电视等新闻媒体发布有关政协工作的新闻通稿,由县政协办公室负责审核刊发;各委室报送的稿件由各委室负责人负责初审,报经分管主席审核后刊发;乡镇及其他类型的稿件由办公室负责初审,报主席审核后刊发。

    五、进一步加大考核的力度。办公室将指定专人负责对宣传信息稿件、社情民意、调研和视察报告、会议发言材料采用情况的收集统计工作,做到每月进行汇总,每季度通报兑现。

 

 

蒙城县政协办公室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