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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政协机关卫生管理制度

阅读次数:4696 信息来源: 政协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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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区楼梯、走廊、卫生间、会议室等公共场所由专职保洁员负责保洁,各办公室卫生自行保洁,注重日常卫生。

二、办公室每周适时对机关环境卫生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三、卫生检查内容:门窗洁净,物品放置有序,办公桌椅、档案柜、复印机、空调、电扇等保持洁净,地面无尘土杂物,墙壁、顶棚、无灰尘蛛网,无乱涂乱画。

四、办公室将各委室纸篓、痰盂、拖把、脸盆、水桶等卫生设施配备齐全,机关人员要爱护各项卫生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