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协商民主活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县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县委、县政府、县政协2018年重点就以下议题开展民主协商活动:
1. 推进农村环境“三大革命”;
2. 构建防范返贫长效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3. 提升“招商后”企业“帮办扶”水平,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计划安排,突出重点工作,深入调查研究,落实承办责任,完成协商任务,着力提高协商成效。
附件:2018年度重点民主协商活动计划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