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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副主席宋峰调研我县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阅读次数:4214 作者: 牛一然 发布时间:201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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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3日上午,市政协副主席宋峰来我县调研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县委副书记、县长孔祥永,县政协主席石东升,副县长李红华,县政协副主席胡春雨陪同调研。

    调研组先后到庄周街道马厂沟、北淝河板桥集段、许疃镇四号沟等地进行了实地调研,在许疃镇河长制办公室开展座谈并听取了县水务局有关河长制工作情况的汇报。据了解,我县境内共有河流336条,湖泊4个。按照中央及省市要求,我县出台了《蒙城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截至2017年9月底,我县全面建立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共设立各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686名。根据各级河长及其负责的河流,我县制定县级公示牌32块,乡镇级公示牌568块,村级公示牌902块。今年以来,我县各级河长认真履职,县级河长开展巡河次数9次,乡镇级河长开展巡河次数467次,村级河长开展巡河次数1256次,有效地推动了我县河长制工作的开展。

    市政协副主席宋峰对蒙城县河长制落实情况给予充分肯定。一是领导重视,有资金保证;二是建立了一套有效的工作机制。三是工作有创新,群众满意。特别是建立"蒙城河长"微信公众号、采取多部门联动执法、在推行"一块田"改革中将河湖管理范围预留出来等做法,值得宣传推广。同时,针对如何进一步开展好河长制工作,宋峰要求,要进一步加强综合利用,将河长制工作与美丽乡村建设、环境保护和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河长制工作不断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