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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政协界别活动组织实施办法(试行)

阅读次数:5503 信息来源: 政协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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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界别活动应坚持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县政协民主协商议题、人民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组织界别委员通过开展走访、调研、视察、监督等活动,积极建言献策。

    二、界别实行召集人制度。界别召集人由所联系专委会从该界别委员中提名,报主席会议审定。界别召集人任期与政协届期一致,如出现缺位应及时增补。

    三、政协每年确定主题,组织各界别集中开展“界别活动周”活动。各界别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体现界别特色,发挥委员优势的界别活动。界别召集人应主持制定本界别活动年度工作计划、界别活动实施方案。界别活动议题由界别委员在讨论后上报所联系专委会,由主席会议审定后实施。界别活动可由界别单独开展,也可与其他界别联合开展。

    四、加强界别活动的政治引领,依托主席联系专委会、专委会联系界别、界别联系委员、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委会功能型党支部的政治功能,组织界别召集人落实好经常性联系制度和谈心谈话制度,及时了解和反映界别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在重要的界别集体活动中设立临时党组织,活动结束后自行解散。

    五、鼓励界别关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在专委会的牵头下与党政相关部门开展界别协商活动。支持界别委员在县政协统一组织的各种履职活动之外,积极开展学习座谈、调研视察以及送文化、送科技、送法律等自主履职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六、界别委员自主开展履职活动须以界别为单位。界别召集人要制定自主开展履职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的目的、形式、时间和内容,确定共同参加的委员,并报县政协有关专门委员会呈分管主席审定。界别委员自主开展的履职活动列入委员年度考核加分项目。

    七、界别活动结束后,界别召集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把委员参加界别活动履职情况、活动信息(新闻)报送委员联络室(邮箱:mczxwylls@163.com),委员联络室及时记入委员个人履职档案,并以适当方式适时反馈提醒。10个工作日内,应形成界别调研视察报告、集体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活动成果,经专委会完善后报办公室(邮箱:ahmczxbgs@163.com),办公室根据履职成果转化程序进行运转。活动成果被县党政领导签批办理或者列为县政协相关会议委员发言的,县政协将按照《政协蒙城县委员会宣传文史工作及委员履职成果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八、建立和落实界别召集人管理激励机制。界别召集人要向专委会递交年度工作总结,县政协每年对工作优秀的界别召集人给予表彰。

    九、经批准的界别活动,县政协办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有关单位按相关规定予以支持配合。县政协对界别活动及自主开展的履职活动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活动结束后,委员将活动成果等报县政协委员联络室审核后,可凭单据报销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并领取补助,每人每年不得超过1000元。财政供给委员不得在本单位重复报销。

    十、界别活动及自主履职活动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相关规定,在住宿、餐饮、交通等方面严格执行《蒙城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关于蒙城县公车改革后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