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李强、陈勇、陈伟、刘刚、胡瑞祥、孙中龙、戴成占、赵耀、陶汉水等9人不再担任乡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牛海涛、李海军2位同志工作调整后不再分管党建工作;张吉荣调离本行政区域,根据相关规定,上述12人已提出辞去政协委员职务。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经县政协十届三十二次常委会议协商,决定:
免去李强、陈勇、陈伟、刘刚、胡瑞祥、孙中龙、戴成占、赵耀、陶汉水、牛海涛、李海军、张吉荣等12人政协蒙城县第十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鉴于李强、陈勇、陈伟、刘刚、胡瑞祥、孙中龙、戴成占、赵耀、陶汉水等9人不再担任乡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牛海涛、李海军2位同志工作调整后不再分管党建工作;张吉荣调离本行政区域,根据相关规定,上述12人已提出辞去政协委员职务。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经县政协十届三十二次常委会议协商,决定:
免去李强、陈勇、陈伟、刘刚、胡瑞祥、孙中龙、戴成占、赵耀、陶汉水、牛海涛、李海军、张吉荣等12人政协蒙城县第十届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