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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号: 141 提案题目: 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 提案人: 经济委、蔡洪梅、 杨燕
提案内容:

提案一: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经济委)

 

一、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势。

近两年来,亳州市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恶化,多次被省环保厅通报。2018年,亳州市全年PM2.5平均浓度为56.45微克/立方米(控制指标为55微克/立方米),虽然亳州市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多了大量工作,也得到了省、市的肯定,但是在全省排名中位居倒数第三名,仍没有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春节期间连续两年空气质量全国倒数第一。被省生态环境厅暂停涉气项目审批。2018年我县全年PM2.5平均浓度值为56.93ug/m3,PM10浓度值为105.1ug/m3,均为全省各县排名后十位。全年优良天数共计204天,优良率55.8%。没有达到省要求亳州市下达的控制目标。

今年截止11月月份,我县PM 2.5平均浓度日均值达到49.3 μg/m 3 ,低于 2019 年目标(53 μg/m 3 )7.2%,低于去年同期3.8μg/m 3,但随着冬季重污染天气的增多,形势不容乐观。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今年的环境空气质量得到初步改善。但是就我县空气环境质量和全省其他县市相比,与上级要求部署相比,与全县人民期盼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没有全部彻底整改到位,大气污染防治短板依然突出。依然存在思想认识不高,政策落实不力,防治监管不强,长效机制不健全和监管方面存在点多面广,监管人员不足,监管效率较低等方面问题。

1、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源的排放总量特别是乡镇轮窑企业一直处于高位,大气结构性污染短期内难于解决。

2、汽车尾气污染呈加重趋势,我县汽车保有量增幅较快,重型车辆入户数量全市三县一区最多。

3、由于城区还没有集中供热设施,天然气管道没有做到全覆盖,同时由于秋冬季天然气供气结构性短缺,禁燃区内还存在一定的生物质锅炉。

4、年底前完成空气质量控制目标任务艰巨。虽然相比去年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提升,但是今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相比往年来说来的比较早,比去年提前了将近2个月。今年启动的三次重污染天气预警都是输入性污染。主要原因是皖北地区处于南北气流传输的重要通道,进入秋冬季节,北方沙尘天气及北方进入取暖季节产生的扬尘污染随着冷空气的南下,是造成皖北地区及整个安徽省出现重污染天气的主要原因,所以说输入性大气污染即外来大气污染是影响我县的环境空气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可以说今年秋冬季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非常重,如果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我们的PM2.5平均浓度将会直线上升,年终考核时如果完不成控制目标,我们前期所做的大量工作可能会功亏一篑。

5、根据大气污染管控平台对我县上半年空气质量数据分析:早晚高峰期间(6-8时、18-22时):机动车尾气、道路扬尘、餐饮油烟等污染排放增加,湿度增大,PM2.5吸湿增长和二次转化增强,颗粒物(PM2.5和PM10)和NO2浓度都有较明显的升高,随着光照时间减少,O3浓度持续降低。午间前后(9时-16时):温度升高,边界层抬升,且湿度降低,PM2.5的二次转化和吸湿增长减少,颗粒物(PM2.5和PM10)浓度降低;另一方面,光照增强,O3浓度明显升高。夜间(0-6时):人为污染排放减少,但是可能出现的高空污染传输与本地累积的影响,所以PM2.5、PM10、NO2略有降低;O3浓度持续降低。通过上述分析,影响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是PM2.5和PM10,夏季首要污染物是O3。

6、我县大气监测智慧平台建设比较规范,但是对农村秸秆禁烧期间监视摄像覆盖面不够。

7、虽然实行了大气监测网格员措施,但网格员的配置和作用发挥不够,导致污染发生时不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置。

8、今年午季秸秆禁烧期间,天气干燥,小火点出现频率很高,造成的影响极大。

9、每年春节、清明节等传统节日和市民婚庆、祭祀期间,城区虽然禁燃,但是农村的大量的烟花爆竹燃放,致使PM10爆表,区域性短时间内空气重度污染现象频现。

10、新建施工工地、拆迁工地、使用中道路、裸露土地、辅路修复施工、绿化带泥土外溢、小区车辆、门面装修建筑垃圾等方面造成的扬尘以及餐饮油烟污染问题依然十分严峻。

11、城区部分道路排水不畅,冲洗作业时冲到路边的灰水不能及时进入下水道,风干后形成二次扬尘。

12、部分涉污企业对污染的产生、预防和治理措施认知不足,不知道怎么预防和处理。

13、在环保督察期间,各级环保督察交办的问题整改反弹较为突出,个别责任单位认识不到位,敷衍应付,对整改标准要求不高。

三、建议

(一)提高防治思想认识,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工作机制。高度重视,完善“领导干部分工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县乡村分级负责”工作机制,并充分发挥其领导作用,形成生产、发展、环保齐抓共管、协调发展,上下联动,共同促进,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进一步深化网格化责任制管理,加强督查巡查,强化大气防治宣传引导,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做好“个延伸”,扎实推进大气污染治理。

1、向小区延伸。提升小区、城中村道路保洁机械化水平,减少人工扫帚清扫,推广“以克论净”试点经验,多个小区共同委托一家保洁单位清扫洒水保洁。提高小区地下车库使用率,减少地上停车,强化公共绿地保护宣传,及时补种裸土植被,加大破坏公共绿地的行为处罚力度。推进小区绿化带土壤高于路牙石整治,减少雨水冲刷道路积尘污染。    

2、向家庭延伸。通过环保知识进校园,延伸至中小学生,通过小手拉大手,延伸至百姓家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引导,宣扬生态环境保护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做到不在禁燃区使用散煤、不焚烧废弃物、不破坏公共绿地等,践行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积极参与“全民参与·环保风暴”。继续深入开展文明环保祭祀活动,加强节日和婚丧迁乔喜庆等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扩大禁烧范围。

3、向城乡结合部及周边乡镇延伸。提升乡镇道路保洁能力,强化城乡结合部及周边乡镇与上善保洁公司合作,着重做好乡镇政府所在地以及国省县乡道路保洁工作,充分发挥两道保洁屏障作用。持续开展降路肩专项行动,做到冲洗废水排水畅通,解决好因道路积水、淤泥而产生的扬尘污染问题。加快城区主要出入口车辆冲洗设施建设,对进出城的大型车辆、渣土车进行冲洗,做到“出城洗脚、进城洗澡”。

4、向拆迁工地延伸。严把拆除作业公司准入关,确保具备拆除作业抑尘能力,落实工地围挡施工,建筑垃圾扬尘污染不出红线。结合气象条件,实施下风向雾炮降尘或雨后拆除作业,禁止强风作业,不准顶风施工制造沙尘。临时堆放的垃圾、渣土和裸露土地应全面覆盖防尘布、防尘网,适时洒水降尘。提升建筑垃圾再利用能力建设,及时处理转运建筑垃圾。

(三)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管理成效。

5、持续推进区域环境扬尘污染防治。根据湿度、风向等气象条件合理加大道路洒水、雾炮作业频次,精细化控制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购置小型清扫、洒水车辆,提升辅路、小区、城中村道路保洁机械化水平,减少人工扫帚清扫。划定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区,防治乱停乱放影响辅路保洁。严格落实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门前三包”措施。明确装修工程扬尘整治管理职责,强化装修公司扬尘防治宣传引导,落实装修扬尘防治措施。

6、进一步加强市政设施建设。开展增绿行动,摸排裸露土地,实施全面绿化,增植常绿树种,增加立体绿化设施,提高城区绿化率,增强植物吸尘、净化能力。城管部门强化源头把控,加强修复人员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宣传引导,规范市政工程修复作业,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工作。树坑铺设石子后加铺格网,减少泥土冲刷、车辆碾压、水分蒸发。铺设绿化带滴灌管线,减少人工浇灌冲刷。实施下沉式绿化带改造,减少雨水冲刷泥土外溢。

7、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监管。实施施工工地建设单位监督员、施工单位监督员、社区网格员、属地住建部门督查员“四员”管理制度,每日巡查一次,督促指导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建设标准化环保施工工地,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现场观摩,推广标准化施工工地试点经验。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逐步推广安装立体喷淋喷雾降尘除尘系统设备,最终达到全覆盖。鼓励我县在建项目积极学习并应用外地先进措施,推广围挡塔吊喷淋、悬挑脚手架底部喷淋等立体喷淋设施替代传统的抑尘雾炮车等,有效改善施工现场整体空气质量。

8、进一步优化大气污染监测网格员的配备,强化对网格员的培训,明确职责,强化考核,切实发挥网格员作用。整合属地监管、行业管控、网格员巡查、党员督查,形成合力,划片包干,强化服务指导,加强督查巡查,坚持每天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曝光,依法处罚。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对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行为,按照“一次批评教育、二次处罚、三次停工整改”的原则,严把市政作业、拆除作业、装修施工准入关,落实施工备案制度,严查污染行为。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单,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9、强化道路保洁公司考核,严厉惩处洒水及清扫时长频次不足、洒水量不够、扫盘不落地等行为,对冲刷到路边的灰尘及时清扫,避免二次扬尘。

10、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撑。推广发展装配式建筑,大幅减少现场混凝土、砂浆搅拌扬尘污染。利用城区现有视频资源,开发污染AI智能识别,自动识别施工工地裸露土地、车辆出入口未冲洗、工地喷淋设施闲置、重型车辆违规入城等污染并推送污染信息,即时安排人员现场督查,提高监管工作效率。使用无人机航拍巡查城区工业企业、建筑工地、裸露土地、道路扬尘等进行航拍、定位、监控、取证,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精准定位和清晰拍摄。加快餐饮油烟废气在线监测工作,实现远程实时监控。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预拌干混砂浆,减少施工现场搅拌扬尘。健全非现场检查监督管理,由政府统一购置视频探头,统一运营维护,实现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站远程视频监管全覆盖,确保施工全过程监管。

11、加强砖瓦建材等工业窑炉项目的管控。严格限制新建高污染、高耗能的工业炉窑项目,对现有的砖瓦窑厂进行结构调整,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要进行关停,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切实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12、加强机动车辆管理。逐年提高新能源汽车比例,对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要进行淘汰。通过新建道路、分时规划路线等方式,完善重型载货车辆绕城方案。明确重型柴油货车辆禁限行区域、路段以及绕行具体路线。

13、加大对秸秆禁烧期间农村监视摄像的入网覆盖面,做到能收尽收。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处罚力度和秸秆的收储力度。镇村政府应主动于发电厂对接,避免秸秆被白白浪费掉的情况出现。

14、加快港口码头、混凝土搅拌站和砂石料场的规划布点和建设,稳定市场供给,解决目前部分行业生产成本居高不下的困难局面,在建设过程中按照环评要求严格落实污染防治设施。

15、加强涉污企业培训力度。环保和各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所管辖企业污染治理的教育和培训,帮助企业制定防治方案、落实防治措施、熟悉防治流程、掌握防治技术,进一步提高污染防治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16、全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响应。采取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负责的工作原则,督促企业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对应急响应期间,不履行应急减排措施,屡查屡犯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予以追究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在保证完成省市下达的空气质量目标任务的前提下,对非重点行业制定应急减排措施时,采取灵活的减排措施,探索实行“轮产”或提高排放标准等措施,对涉及民生、保障类的项目及外贸企业建议不采取限停产措施,避免“一刀切”。如何科学治理、精准施策,以务实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事关经济平稳运行,也关乎民生福祉。

)加大生态保护知识宣传力度。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江淮环保世纪行”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优势,发布生态保护常识宣传片,宣传不同行业污染防治措施,加大环保执法监管、行政处罚以及典型案件的宣传力度,通过正面引导、反面曝光,推动形成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继续开展“全民参与·环保风暴”活动,鼓励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营造同呼吸、共奋斗、齐行动,全民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格局。大力弘扬绿色消费理念,强化企业治污主体责任,积极推进绿色采购,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提案二:关于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提案(蔡洪梅)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立了议事协调机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应急预案、工作任务清单等。启动了蒙城县大气环境监测和监管平合系统建设,构建了大气污染防治指挥平台,出台了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考核办法。扩大烟花爆竹禁放区范围,将城区及周边33个社区和行政村纳入管理,深入开展扬尘污染治理。

一、存在问题

1.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源的排放总量特别是乡镇轮窑企业一直处于高位,大气结构性污染短期内难于解决;

2.过去在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普遍没有充分考虑城市建筑、布局对空气流通性、污染物扩散等的影响;

  1. “三地”(建筑施工工地、道路施工工地和拆迁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落实不到位,餐饮油烟整治标准不高,存在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运行的现象;

4.城区范围内天然气供需矛盾较大,给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带来一定困难;

5.汽车尾气污染呈加重趋势,我县汽车保有量増幅较快,重型车辆入户数量占全市入户数量的50%以上;

 6.各级环保督察交办的问题整改反弹较为突出,责任单位认识不到位,敷衍应付,对整改标准要求不高。

二、建议与对策

1.要进一步建立完善部门间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加强一线环保力量,每个乡镇成立生态环境所,配备专业车辆、电脑、打印机、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加大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公布大气污染相关指标,对未按规定落实应急措施的,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1. 整合环保、城管、住建、公路、交通等部门的视频监控系统,优化现有监管平台,实现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监管,明确网格员职责,每周进行培训,明确考核制度,进行量化考核,并与绩效工资挂钩;

    3.加大专业人才的引进和监控设备的投入力度,或聘请专业机构和人员适时开展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为制定科学有效的防治措施提供依据;

    4.制定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指导规程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图集,所有建筑工地必须24小时视频监控,凡是达不到要求的,一律顶格处罚、停工整改。将建筑施工企业扬尘防治信用等级作为招投标准入重要依据。所有建筑工地安装塔吊喷淋设备。施工现场设置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公示牌,明确禁止作业内容和具体对应措施,方便现场施工人员了解并按要求作业;

    5.以治超点为依托,环保、交警、交通、城管等单位开展24小时不间断联合执法活动,对进入大外环的重型柴油车(重点针对运煤车、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物流车等)进行管控。交警部门拦截查控车辆,环保工作人员进行现场人工检测,对检测超标及冒黑烟的重型柴油车,由交警部门进行处罚;

    6.采取措施,现有砖窑厂保留2-3个,其余全部拆除。

7.城市规划建设适当加入气候可行性论证,减少建筑物对空气流通性、污染物扩散等的影响;

8.引入天燃气竞争机制,允许2-3家燃气公司在县内服务,一方面能够保证燃气供应,解决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带来的问题,另一方面居民用气价格也会有所下降。

 

提案三: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提升城市空气质量的建议(杨燕)

 

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大气污染日益成为阻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障碍,制约公众幸福感提升的环境顽疾。就我县而言,强化大气污染治理不但是践行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绿色都市的重大举措,更是“美好蒙城”的现实需要。201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新大气法的实施,增强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法律依据的效力,也为推行低碳环保、节能减排,履行切实改善生态起到法规“指令”。 如何治理我县空气污染显然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存在问题

造成我县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是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秸秆焚烧、餐饮油烟等,污染类型趋于多元化,加之雾霾天气多发、酸雨、光化学烟雾、灰霾等污染现象日益增多,大气流通不容乐观。同时,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城市扬尘污染治理措施不落实,产业、能源结构调整不到位,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成效不明显,餐饮油烟顽疾治理不彻底,外源性空气污染防治未能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等。

防治建议

大气污染治理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制定科学的规划路线图和总体实施方案,狠抓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打好环境保护组合拳。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监管,建立联防联控等合理高效机制

目前,大气污染已逐渐由点源污染变成面源污染,因为空气自身具有流动性,区域性大气污染已成为我国大气污染问题中一个主要的现象。应将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合理规划工业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加强大气污染的科学研究,采取防治大气污染的措施,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规定区域内既发挥各自灵活性又保护区域内整体大气环境质量的相关体制,如在行政、协调执法、监测、举报、应急等方面均进行统一的规划和管理。

2、全面落实治理措施

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发展思路,克服唯GDP工作导向,敢于担当,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坚持把加强环境保护和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紧密结合,旗帜鲜明地向大气污染宣战,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零容忍”。要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分解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考核任务,全面完成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减排指标。要推进环境绩效评估和信息公开,定期发布考核排名情况,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对渎职责任人进行追究问责。

3、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

把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作为审批项目环评的前置条件,对超过主要大气污染排放总量指标,无环境容量的地区,不得建设新增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按大气环境容量优化产业布局,建立工业园区环境监管机制,加强园区环保监管,建设生态工业园区。

4、突出重点严格执法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重道远。要注重远期和近期结合、治标和治本统一、重点和一般兼顾。结合我市实际,近期要围绕重点,开展专项行动,突出抓好一是全面治理中心城区扬尘污染。二是着力整治燃煤小锅炉污染。三是切实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四是大力推进中心城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五是有效开展秸杆焚烧治理。六是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

5、加大环保宣传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强化全民环保意识,激发社会各界贯彻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提高公众的参与程度。强化环保执法监察工作,实行大气整治综合联动机制,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合力,千方百计提高大气环境质量。

6、提升城乡生态绿化

在规划中充分考虑城市风向和空气流通的问题,在城市的入风方向和出风方向严禁修建高大建筑物,保证城市通风良好。尽可能多规划一些绿地和城内森林。要完善生态红线保护区监督管理,大力实施“森林碳汇”工程,不断提高森林绿地覆盖率,保护利用好湿地资源,实施“雨水利用型城市绿地”改造。提高全县垃圾分类收集、无害化处理和循环利用水平,推广吸入式清扫保洁方式。

7、严肃查处违法案件

要建立大气污染治理激励约束机制,打造环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探索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评级指标体系和积分制度。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加强环境执法监察工作,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迅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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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复文:

任杰等委员:

您在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牵头提出的“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大气环境质量情况

2019年:蒙城县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优良天数占比为56.8%;重污染天气天数2天,PM2.5日均质量浓度为51.6μg/m3,比2018年日均值下降5.5 μg/m3(谯城:53.5微克/立方米,涡阳:54.6微克/立方米,利辛:57.6微克/立方米,亳州市:52.9微克/立方米),低于2019年年度目标值2.6%,三县一区中排名第一,是亳州市唯一一个完成年度控制目标的县区;PM10日均质量浓度为102.7μg/m3 ,比2018年日均浓度低2.1μg/m3 。O3作为首要污染物天数占比为42%。

2020年:截至5月31日,PM2.5日均质量浓度为54.4 μg/m 3,较去年同期下降10.5%;PM10日均质量浓度为85.6μg/m 3,叫去年同期下降 36.1%。空气优良天数占比为69.2%,较 2019 年上升 14.2 个百分点。 O3作为首要污染物天数占比为28.5%。

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针对各位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县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上重点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创新空气质量监测监控机制一是加强空气质量监测监控网络建设。完成2座省级空气自动监测站和15座乡镇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建设。出台了《蒙城县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好喝暂行办法》,每月对17个乡镇空气质量进行考核,根据空气质量排名,兑现生态补偿资金。二是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了淮南润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我县大气环境监测和监管平台建设第三方服务单位,签订目标考核协议,依靠科技支撑,与文明创建、城市管理相结合,初步建成一张网(监测网)、一张图(污染源地图),对实时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形成“巡查、发现、上报、交办、销号、复核”的大气监管机制。今年以来,共巡查发现问题425件,通过监管平台和微信群提交到相关责任单位处理,目前整改已基本到位。

(二)持续强化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扩大烟花爆竹禁放区范围,将将城区及周边33个社区和行政村纳入管理。查处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政案件5起,行政拘留6人,收缴烟花爆竹2091余件;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政案件2起,行政处罚2人。

(三)强化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一是强化事前介入。在项目开工前,安排工作人员去项目现场对管理人员进行扬尘专项交底,督促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扬尘治理专项施工方案,明确逐级责任,从源头规范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行为。二是加强过程监管。实施分级管理。针对不同项目制定不同的监管计划,做到更有效的监管。开展科技监管。积极推行工地监控联网,目前已有29个项目实施了监控联网,5个项目正在对接办理中。后续将通过监控联网对项目实行实时监控,第一时间发现扬尘污染并通知项目整改。三是加大查处力度。针对多次发现扬尘管控不到位的项目,采取停工、记不良记录、移交处罚等方式严格依法依规查处。四是推进扬尘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深入广泛宣传《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关于严格执行全市城区房屋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标准的通知》、“文明工地”八条标准。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砂浆“禁现”工作的通知》(蒙建【2020】17号),全面提升现场扬尘治理能力。

(四)加强道路扬尘治理。一是将城区道路扬尘治理纳入日常重点工作,所有道路保洁作业车辆安装了视频和卫星定位系统,实行在线监督,对冲刷到路边的灰尘及时清扫,避免二次扬尘。每日根据天气情况合理运作道路酒水及雾炮作业频次。从抑制道路扬尘提升空气质量的角度做好城区道路保洁工作。加强对各乡镇每月一次的农村清洁工程检査力度,重点对集镇、集市的道路保洁质量考核,督促提升乡镇道路的日常保洁能力。二是道路扬尘治理全天化。城区晚21:30至次日4:30开展夜间洗城和凌晨4:30开始日间洗城作业,对嵇康路、周元路、宝塔路、鲲鹏路等主次干道实现“洗城模式”全天化。三是道路扬尘治理全面化。城区范围内的公交站牌、城市雕塑、墙根处等死角死面的垃圾废弃物,特别是城区内控监测点周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实行全覆盖冲洗,各多镇集镇、集市道路每日不少于2次的酒水降尘工作,最大限度抑制道路扬尘实现道路扬尘治理辖区范围全面化。

(五)加强渣土车运行管理。规范渣土产生地作业行为,实行源头治理。严格道路执法巡查,严禁黑头渣土车违章运行污染道路。按照《安徽省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技术条件管理办法》要求,采用全密闭新型环保建筑垃圾运输车,并安装同“五车”平台对接的监控车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在运输过程中按照县城市管理局部门审定的路线、速度从事建筑垃圾运输。

(六)加强油烟治理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印发《告知书》、宣传资料,利用宣传车、新闻媒体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发动。二是加大油烟巡查监管,将餐饮油烟治理工作的入日常工作范围、城区十四个分队,划分十四个网格,下设76个小组、实行网格化监管。重点监管门前三包落实情况及油烟净化器安装、使用、清洗、记录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使用煤球炉(煤球)现象,凡属净化设施启用不到位、清理不及时、油渍大等不符合规定的,一律停业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三是采取错时管理、加强薄弱时段的管控。针对薄弱时段,采取延时下班的措施,逐一排查城区主干道所有经营餐饮的酒店、餐馆、门店、做到不漏一户、对存在露人烧烤、燃媒的餐饮店一律予以查处。

)加快调整能源结构一是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对涉及燃煤的项目我县一律不予审批,从源头上控制燃煤消费量的增长。二是推进集中供热项目建设。编制开发区集中供热方案,集中供热项目由华港燃气中标特许经营权,目前项目建设正在稳步推进,预计年底前能够建成运营。三是积极开展燃煤锅炉及燃煤设施整治。全县103台生活燃煤锅炉改造已通过初步验收,截止目前,共完成燃煤锅炉及燃煤设施改造222家。工业及生活燃煤锅炉及设施的改造基本完成。蒙城强英食品有限公司2台40蒸吨生物质锅炉的超低排放改造完成。许疃煤矿等12台天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已全部完成。四是深入推进禁燃区内散煤整治。取缔15家散煤销售点,整治7家使用散煤的小作坊。

(八)实施VOCs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开展了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拉网式”排查,摸清企业底数,建立了挥发性有机物管理动态台账。二是加强源头管控。严格按照《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涉及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一律不予审批。积极引导企业使用水性漆、水性油墨等环保型涉VOCs溶剂并纳入环保正面清单。三是开展末端治理,确保达标排放。先后开展了机动车维修、工业喷涂、木材加工、家具制造、印刷行业和加油站的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目前上述6个行业基本上完成了挥发性有机物的整治。四是加强环境空气vocs监测。为全面客观反映区域整体空气质量状况,分析区域间的VOCs污染分布规律和污染溯源,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合肥光博量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份在蒙城市区内重点路段及厂区周围开展了VOCs走航监测。通过走航,掌握了全县城区范围内VOCS的分布和造成臭氧升高的原因。五是开展了涉VOCs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培训,让企业认识到实施新的标准对当前臭氧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配合生态环境部完成了臭氧污染防治工作的调研。

 

 

三、存在的问题

正如各位委员在提案里分析的问题一样,我县大气环境质量虽然得取得了一定的改善,但是就我县空气环境质量和全省其他县市相比,与上级要求部署相比,与全县人民期盼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没有全部彻底整改到位,大气污染防治短板依然突出。一是完成空气质量目标任务难度依然很大。今年目标为PM2.5平均浓度较2015年实况下降18%,控制在48微克/立方米以内。截至目前,我县PM2.5平均浓度绝对值在全省排名倒数第9位,完成目标任务压力巨大。二是末端治理空间越来越小,污染物减排量减小。2018年以来,我县便开始采取严厉的措施,对散煤、扬尘、餐饮油烟、工业企业、柴油车污染等进行治理,城市面源污染均已治理,下降的空间越来越少,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三是在大气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上还存在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餐饮油烟不正常运转、秸秆垃圾禁烧严重反弹等现象。四是基层环境监管能力不足。乡镇环保工作站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要力量,打通了环保监管的最后“一公里”。但是乡镇环保工作站存在人员业务不熟、制度建设不健全、办公设施不足等问题,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五是部分干部思想认识仍需进一步转变。有的干部认为完成目标难度大,产生了放弃思想,还有些干部仍未从根本上转变思想,没有认识到环保是一个系统工程,认为环保工作就是环保部门的事,在落实任务时存在挑三拣四、造成有些任务推进慢、整改进度慢、不彻底,问题反弹现象时有发生。

四、下一步工作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决胜之年。我们必须统一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两手抓”“两突出”“严细序”等工作要求,突出抓重点、重细化、强弱项,围绕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扎实做好重点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要深入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建设。统筹推进网格员培训、管理和监督,切实发挥网格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继续依托第三方监管平台,进一步优化走航监测,不断提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精细化、科学化水平;

二、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加大“散乱污”企业的排查整治,在工作中不能搞“一刀切”, 按照省、市“散乱污”企业认定标准和整治方案要求,按照清理取缔和整改完善进行区别对待。督促两家生物质电厂完成废气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和40家废气无组织排放深化治理。

二、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全县煤炭消费总量较2015年下降5%。年底前完成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项目建设;继续加强燃煤设施整治全面完成每小时35蒸吨以下工业生活燃煤锅炉、生物质锅炉和天然气锅炉和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农业大棚、畜禽养殖场等燃煤设施整治。

三、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启动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的淘汰。推动20年以上的内河船舶淘汰。完善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模式。

四、深入推进扬尘防治加大对施工工地的整治和巡查,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与主管部门联网。严格渣土运输车管理,严查不按规定路线、时间行驶、抛洒滴漏、带泥上路、冒黑烟、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5%。

五、强化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年底前要全部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指导砖瓦窑厂制定秋冬季调整生产计划方案,不得要求“一刀切”式盲目停产。

六、深化VOCs综合治理。继续开展涉VOCs企业排查,推广全面实施源头替代,开展印刷、汽车制造、工业涂装和木材加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区域(特别是省控站周边1公里范围)餐饮油烟巡查力度,尽快完成省控站1公里范围内餐饮油烟深化治理工作,减少餐饮油烟排放; 3公里内污染源再排查,严格按照1公里“禁”,3公里“限”的原则,引导区域内业态发展,减少面源污染。

七、加快涉气环境问题整改进度。对于交办的问题,以最严的标准,最快的行动,将整改落到实处,按时完成整改。尽快销号。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要坚决防止反复、反弹,问题要反复自查,巩固成效。同时对本辖区、本行业涉气问题开展排查,补齐短板、堵塞漏洞,着力构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再发现问题、再解决问题”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彻底解决大气污染问题。

八、加快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化秸秆禁烧管控,引入高清视频监控,建立包镇、包村、包户全年包保机制,实现不间断、无缝隙监管,同时对省大气办移交的问题工作责任问题进行调查处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事关社会经济的发展,是最普惠的民生问题。下一步我们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咬定目标不放松,坚持以日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用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绝胜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留足空间,为完成全年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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