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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号: 140 提案题目: 关于多举措强化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提案 提案人: 张好武
提案内容:

针对我县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开展了专门调研,现就调研情况建议如下:

一、存在问题

1.现场管理水平普遍不高,扬尘治理常态化缺监管。

项目上普遍存在措施不足、常态化管理不力的现象,少数项目侥幸逃脱、能省则省的心理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现场裸土及建筑材料覆盖不全;砖渣等建筑垃圾清理不及时;工地内施工道路积尘较多,未及时清扫便盲目洒水,造成二次污染;车辆未充分冲洗带泥浆上路。

2.扬尘治理方式单一低效,扬尘措施缺少创新。多数项目在场区内裸土覆盖、道路清扫洒水、土方回填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过程中,使用传统的洒水车冲洗路面、人工拿水管冲洗、小型雾炮机喷洒的治理方式,只能在数小时内控制局部扬尘扩散,无法长期有效的改善施工现场整体大环境空气质量,降尘、抑尘效果不明显。

二、建议

1.实施源头治理,有效控制扬尘问题增量;严格执行分级管理,加快减少问题存量。

加强对新项目开工前的扬尘治理要求,在项目开工前,对项目的围挡、道路硬化、冲洗平台、降尘抑尘设备进行严格的把关,对不能满足扬尘治理标准的项目,一律不允许开工。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反复出现扬尘问题项目的监管力度,实施施工工地建设单位监督员、施工单位监督员、社区网格员、属地住建部门督查员“四员”管理制度,每日巡查一次,督促指导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建设标准化环保施工工地,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现场观摩,推广标准化施工工地试点经验。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逐步推广安装立体喷淋喷雾降尘除尘系统设备,最终达到全覆盖。鼓励我县在建项目积极学习并应用外地先进措施,推广围挡塔吊喷淋、悬挑脚手架底部喷淋等立体喷淋设施替代传统的抑尘雾炮车等,有效改善施工现场整体空气质量。

2.多级部门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

制定《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属地街道、城管局及政府投资项目业主单位的工作职责,对组织领导、治理范围及标准、部门职责分工及工作措施做出明确的要求,通过主管部门行业监管、属地部门日常监管、政府部门过程监管的方式,形成多级监管合力。

3.推广立体喷淋设施,不断提高现场治理水平。

鼓励在建项目积极学习并应用外地先进措施,推广围挡喷淋、悬挑脚手架底部喷淋、塔吊标准节外侧喷淋等高空喷淋、立体降尘措施,有效改善施工现场整体空气质量。

4.加强科技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利用第三方检测单位定期反馈、市长热线、环保风暴督办等渠道反映的问题及线索,及时、准确、高效的处理施工扬尘问题。同时积极推广5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施工工地建立空气微站,安装PM2.5、PM10、风度风向实时检测设备及24小时监控设备,并与县监控平台联网,进一步提升建筑施工工地科技监管水平。

5.细化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完善施工扬尘治理网格包保、定期调度、信息报送等制度,建立问题台账、整改台账、销号台账,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确保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取得实效。同时加强信息报送力度,对扬尘治理措施不实、整改不力的,通报批评,对扬尘治理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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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复文:

张好武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多举措施强化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回复如下:

一、我县大气环境质量情况

2020年截至5月31日,我县PM2.5日均质量浓度为54.4μg/m3,较去年同期下降10.5%;PM10日均质量浓度为85.6μg/m3,叫去年同期下降36.1%。空气优良天数占比为69.2%,较2019年上升14.2个百分点。O3作为首要污染物天数占比28.5%。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环境质量的改善、环保事业的发展,需要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从当前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看,我县PM2.5、PM10两项指标较去年同期都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但是和亳州市其他县区横向比较,我县数据依然高于其他县区。通过近期调研,发现我县部分建筑施工现场存在扬尘治理方式单一、缺少常态化监管等问题。

三、主要工作措施

近年来,县住建局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建筑施工扬尘、裸土整治等专项治理。

(一)强化事前介入。在项目开工前,安排工作人员去项目现场对管理人员进行扬尘专项交底,确保现场冲洗平台、雾炮机、喷淋设施、工地周边已设置围挡、防尘网等设备到位,人员扬尘治理教育培训到位。督促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扬尘治理专项施工方案,明确逐级责任,从源头规范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行为。

在进行建筑垃圾运输作业时,要求项目必须做到:

1.基坑作业取土,用钢板铺设上下坑坡道及基坑内平面;2.施工场地内行驶,严格沿硬化道路行进,最大努力降低扬尘;3.建筑工地所有出入口建有车辆冲洗平台,并保持正常使用状态,冲洗率确保达到100%;4.出入施工场地,均做到全车冲洗,全车身无积存建筑垃圾点;5.运输过程中,全车密闭盖严,做到100%密闭运输,保持车身整洁,驾驶人员随时观察车辆密封状况;6.返程时车顶篷同样密闭盖严,纹丝合缝;7.自其他位置返程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自觉检查车身状况,有积尘时,使用车辆自带喷淋设备,做到局部冲洗,全车身要达到整洁要求;8.整体项目施工结束,保证最后拆除冲车平台。

(二)加强过程监管

1、分级管理。在实际监管中,对各个项目实施分级管理,针对不同项目制定不同的监管计划,做到更有效的监管。

2、科技监管。

2019年至今我局积极推行工地监控联网,目前已有29个项目实施了监控联网,5个项目正在对接办理中。后续将通过监控联网对项目实行实时监控,第一时间发现扬尘污染并通知项目整改,将会产生的扬尘污染提前消除。同时结合日常环保局雷达检测、走航,加强对在建工地的扬尘监管。

环保局完成2座省级空气自动监测站和15座乡镇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建设。出台了《蒙城县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每月对17个乡镇空气质量进行考核,根据空气质量排名,兑现生态补偿资金。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了淮南润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我县大气环境监测和监管平台建设第三方服务单位,签订目标考核协议,依靠科技支撑,与文明创建、城市管理相结合,初步建成一张网(监测网)、一张图(污染源地图),对城区扬尘污染源实时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形成“巡查、发现、上报、交办、销号、复核”的大气监管机制。截止目前,共巡查发现问题425件,通过监管平台和微信群提交到相关责任单位处理,目前整改已基本到位。

3、加大查处力度。

发现扬尘污染的项目,我局会第一时间通知项目整改,并加强监管。针对多次发现扬尘管控不到位的项目,采取停工、记不良记录、移交处罚等方式严格依法依规查处。2020年至今,因施工现场扬尘措施不到位,已下发1份停工通知单,移交处罚4家施工企业。

环保局对督察发现的裸土覆盖、施工工地扬尘等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定期调度,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各责任单位年终考核。

(三)推进扬尘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1、出台相关制度、规范,明确要求。

(1)深入广泛宣传《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关于严格执行全市城区房屋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标准的通知》、“文明工地”八条标准。

(2)制定了《蒙城县大气污染防治监管网格员管理制度》,明确了网格定员、持证上岗、工作职责、奖惩考核4项制度,在城区范围内共设49个网格,每个网格1名网格员,全方位的在网格范围内进行裸土、建筑工地及道路施工工地等扬尘源巡查。初步实现了网格化责任制精细化、制度化、常态化管理。

2、加大监管力度和频次。

在日常工作中,我局采用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结合的方式对在建工地进行监管,一经发现裸土问题,将第一时间通知项目整改,并且不定期进行复查。

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我局联合县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人成立夜查小组,每天晚上对城区建筑、拆迁、道路施工工地、渣土车运输、裸土覆盖等落实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督促企业立即整改。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我局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重点,结合日常检查和科技监管等方式,联合相关部门持续推进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做到工地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常态化管理。

感谢您对蒙城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在日常工作中还存在很多不足的地方,我们将认真吸取你提出的建议和意见,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

 

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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