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县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开展了专门调研,现就调研情况建议如下:
一、存在问题
1.现场管理水平普遍不高,扬尘治理常态化缺监管。
项目上普遍存在措施不足、常态化管理不力的现象,少数项目侥幸逃脱、能省则省的心理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现场裸土及建筑材料覆盖不全;砖渣等建筑垃圾清理不及时;工地内施工道路积尘较多,未及时清扫便盲目洒水,造成二次污染;车辆未充分冲洗带泥浆上路。
2.扬尘治理方式单一低效,扬尘措施缺少创新。多数项目在场区内裸土覆盖、道路清扫洒水、土方回填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过程中,使用传统的洒水车冲洗路面、人工拿水管冲洗、小型雾炮机喷洒的治理方式,只能在数小时内控制局部扬尘扩散,无法长期有效的改善施工现场整体大环境空气质量,降尘、抑尘效果不明显。
二、建议
1.实施源头治理,有效控制扬尘问题增量;严格执行分级管理,加快减少问题存量。
加强对新项目开工前的扬尘治理要求,在项目开工前,对项目的围挡、道路硬化、冲洗平台、降尘抑尘设备进行严格的把关,对不能满足扬尘治理标准的项目,一律不允许开工。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反复出现扬尘问题项目的监管力度,实施施工工地建设单位监督员、施工单位监督员、社区网格员、属地住建部门督查员“四员”管理制度,每日巡查一次,督促指导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建设标准化环保施工工地,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现场观摩,推广标准化施工工地试点经验。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逐步推广安装立体喷淋喷雾降尘除尘系统设备,最终达到全覆盖。鼓励我县在建项目积极学习并应用外地先进措施,推广围挡塔吊喷淋、悬挑脚手架底部喷淋等立体喷淋设施替代传统的抑尘雾炮车等,有效改善施工现场整体空气质量。
2.多级部门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
制定《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属地街道、城管局及政府投资项目业主单位的工作职责,对组织领导、治理范围及标准、部门职责分工及工作措施做出明确的要求,通过主管部门行业监管、属地部门日常监管、政府部门过程监管的方式,形成多级监管合力。
3.推广立体喷淋设施,不断提高现场治理水平。
鼓励在建项目积极学习并应用外地先进措施,推广围挡喷淋、悬挑脚手架底部喷淋、塔吊标准节外侧喷淋等高空喷淋、立体降尘措施,有效改善施工现场整体空气质量。
4.加强科技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利用第三方检测单位定期反馈、市长热线、环保风暴督办等渠道反映的问题及线索,及时、准确、高效的处理施工扬尘问题。同时积极推广5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施工工地建立空气微站,安装PM2.5、PM10、风度风向实时检测设备及24小时监控设备,并与县监控平台联网,进一步提升建筑施工工地科技监管水平。
5.细化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完善施工扬尘治理网格包保、定期调度、信息报送等制度,建立问题台账、整改台账、销号台账,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确保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取得实效。同时加强信息报送力度,对扬尘治理措施不实、整改不力的,通报批评,对扬尘治理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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