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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号: 17 提案题目: 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的建议 提案人: 农林界
提案内容: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源头,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创建农业品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县农业的基本情况:今年新增省级重点龙头企业1家,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场4家,创建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45家;新增““三品一标”产品13个、产地认证5个。省市要求供应市场的农产品必须是无公害产品,否则不能在市场销售。

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问题: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治意识不够强。

少数干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治意识有待提高。有的农产品生产者追求产量、忽视质量安全,依法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不高,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有些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欠缺,农产品采购、销售随意性较大。

(二)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不容忽视。环境保护实行“谁污染、谁治理”,而农村污染特别是面源污染主体难以确定。有的生产者农业投入品使用片面要求“见效快、灭杀强”,乱用、滥用问题仍然存在。农村有的地区工业“三废”、畜禽粪便、生活垃圾等污染没有得到有效治理,部分农产品产地污染比较严重,直接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弱。一是专业技术人才少。由于我县农残监测站成立的时间短,加之人员是由多家单位整合组成的,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二是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落后。一方面是现有的设备陈旧,精度低、误差大、灵敏度差;另一方面是设备不齐全,专用检测设备、微生物检测设备等严重不足,部分必要指标无法检测,从而导致检验检测能力弱。三是经费投入不够。目前,我县还没有按照实际需求建设标准的食品检验检测实验室,不能常规化检验检测。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漏洞。一是投入品监管不到位。农药、化肥、兽(渔)药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是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个非常重要因素。我县农业投入品管理的一些环节上还不规范、力度还不够。据调查,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在少数地方仍有销售和使用;有的农户缺少科学指导存在滥用农药和化肥的现象。二是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执行不到位。 三是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滞后。虽然我县有部分农产品建立了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但还不够完善。四是部门执法不到位。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涉及的部门比较多,执法监管体制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职责界限存在模糊地带,有的环节还是监管盲区。

建议:

(一)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力度。县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教育,增强农业生产单位和农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要定期、全面、规范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让广大群众了解掌握识别问题农产品的方法,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二)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建立一支技术过硬、实验室设备标准化的检测队伍。

    (三)着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要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要加强对农药、兽(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的监管,定期监督抽查,并公布抽查结果;禁止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二是要推广新技术的运用。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继续推广生物、物理防治措施和绿色植保技术,减少农药使用量;推广秸秆还田、配方肥、有机复合肥、水肥一体化技术,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化肥使用量。三是要建立追溯管理运行制度。要明确追溯要求,统一追溯标识,规范追溯流程,健全管理规则,推进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相衔接,形式合力,构建从产地到市场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体系,促进和规范生产经营主体实施追溯行为。四是要建立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县农业、市场管理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加强配合。在产地准出环节,重点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规模化生产者督促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检测报告准入市场。在市场准入环节,切实做好农产品入市检测,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要凭据检测报告进货,并加强抽样检测,对不合格农产品不得进货;市场管理部门要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力度,依法处置不合格农产品。五是要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县农业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加强对种子、种苗、化肥、农药、饲料及其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经营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要建立健全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大要案奖励等机制,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通过多方联合、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着力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从田间到餐桌“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县政府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在更加突出和重要的位置,不断加大软硬件投入力度,优化专业人才结构、改善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提升综合检验检测能力。一是加大经费投入。要加大对县农残质监站经费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基础设施和检验检测装备条件。二是强化人才培养。加强食品安全检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在抓好现有人员岗位练兵、提升专业素质的基础上,大力引进一批高水平、专家型的检验检测人才,从薪资待遇、政治地位等方面建立一整套人才保障制度,以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三是开展资质认定申请。积极向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切实将我县农残监测站建设成为公正、独立的检验检测认定机构,为维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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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复文:

农林界别组各位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局先对提案中提及的相关工作作简单介绍:

(一)积极宣传,提高消费者农产品安全意识。

2019年以来,我局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梨花节”、“桃花节”、“樱花节”、“古会”等新兴和传统节日,通过媒体、微信、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树立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形象,促进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主体意识,增强消费者对蔬菜、畜产品和水产品的信心。2019年以来共发放宣传资料2.3万余份,培训指导生产经营企业达1400人次,检查生产经营1200余家,出动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车辆400台(次),标语横幅280条,举办现场咨询培训13场次,接待咨询群众1400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检测体系完善,基本实现监管全方位。

我县目前共建立蔬菜快检系统32套、畜牧快检系统15套、水产品快检系统16套,配备了专职农产品安全检测人员38名,兼职农产品安全协管员248名;另外乡村四员队伍健全,各乡镇监管员、检测员、村级协管员、企业内检员全部落实到位,构建起乡村网格化监管格局,实现了我县检测体系网格化建设,保障了农产品安全检测全方位、无遗漏。

(三)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助推可追溯信息化管理。

为保障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加快实现我县农产品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全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2019年我县建立19家经“三品认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结合省市文件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计划今年建立30余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40余种产品可追溯,争取早日完成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工作。

(四)开展专项整治,提升农产品安全水平。

除了日常例行监管检测外,我局相关部门人员联合执法大队在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点节假日分别从水产养殖用药、畜禽养殖环节瘦肉精和兽药、种植环节禁限用农药、化肥、生猪屠宰和肉制品、农产品基地环境、大型农贸市场、超市等重点环节和区域进行全面风险排查,摸排重大农产品安全隐患,严控食品安全源头质量并且配合上级及有关部门做好食用农产品风险摸排工作,另外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保健市场乱象整治、查处漠视群众利益、食品药品联合整治等专项活动上,我局更是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部署动员开展,确保我县居民安全消费。2019年起截至目前,全县果蔬农残检测33772批次、畜产品检测7580批次、水产品检测4726批次,抽检合格率均达到99%以上,有效保障了我县居民“舌尖上的安全”。经过各级各部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迄今为止,我县未发生一起重大农产品安全事件,且在2019年被评为第三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

针对提案中的问题建议,我局将在下一步工作当中做好以下几点:

(一)继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力度。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增强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主体意识和社会意识,提升消费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二)继续完善我县监测机构。按照“三有”建设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乡镇监管机构基础设施,充实监管人员,健全工作制度,强化素质培训,努力提升监管服务能力。加强村级监管人员培训,尽快构建起一支“懂政策、懂法律、懂技术、懂管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

(三)结合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继续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加大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组织监督抽检,规范种植行为。在全县范围内继续推进以“三品认证”企业为试点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工作,并逐步向其他重点品种推进,加强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有机衔接,实现农产品全过程质量安全管控。加大对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合格的农产品,依法进行处置,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主体。

(四)扎实做好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在配合搞好农业部风险监测、省市级风险监测、监督抽查的同时,认真开展县级监测,督导各乡镇完成年度各类检测任务。对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样品,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立即查找原因,及时跟进监督抽查。同时,结合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我县将结合工作实际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比例,使监督抽查工作落到实处,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公布。

(五)深入开展农资打假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认真组织开展春、夏、秋等农资使用高峰季节的打假专项行动。按照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搞好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协同公安部门在重点农时季节、重点地域通过联合执法,对违法制售、使用假劣农资的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严厉查处打击违法违规的经营者、使用者。

(六)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尽快组建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借此次机构组建之机,充实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完善执法监管体制机制,明确职责范围,责任到人,清除监管盲区。

 

 

                            蒙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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