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为有效解决实体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持续优服务、稳增长、促转型,努力营造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省、市、县相继出台了支持科技创新、支持制造业、支持技工、支持“三重一创”、支持电子商务等一系列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对提升地方科技创新水平、提高市场竞争力,解决企业实际困难起到强力的促进作用。这些政策的出台,有力的支持、引导了民营企业的发展,优化了经济结构,帮助企业解决了要素能提不少要素难题,也得到了民营企业的拥护。但是这些政策的执行过程之中,特别是奖补资金的拨付中间存在一定的问题,使得这些政策的效果打了折扣,企业的获得感不强,主要表现在:
一、政策兑现周期长。现行奖补政策,大多是事后奖补,即项目完成后,政府再给予相应补贴。但有的奖补在项目完成后的一年多甚至两年多才开始启动兑现工作。有的奖补到位后,企业甚至都忘了是什么奖补资金,财政资金的时效性不能充分发挥,激励作用也大打折扣。
二、政策兑现程序繁琐。奖补政策落实过程中普遍存在程序过多、过繁,有的还具有不确定性,随时增加材料。一般来说,都会经过主管部门下发通知、媒体宣传、主体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公示、财政部门复核等等程序,审核过程也很漫长。
三、奖补资金拨付速度慢。有的上级财政的奖补资金转移到县财政后,没有预算执行考核压力,就放在账上不动,久拖不拨,造成资金长时间闲置。本级财政资金也存在审核慢、拨付慢,年底前集中拨付的问题。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了财政奖补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作用和激励作用,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使企业真正看得见、摸得着、用得到奖补政策,调动企业在技术创新、人才引进等方面的积极性,引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努力做大做强。建议:
一、规范兑现程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科学制定简单、优化、明确的奖补兑现程序,并进行公开。政策规定的申报条件及申报资料,一旦确定,不能随意变更。如确须变更,应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通知并说明变更的原因。兑现过程实行“三评审三公示”制度,即具办人初审、专家评审、党组终审,初审结果公示、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终审结果公示等。不随意增加申报材料,增加申请主体负担;也不随意减少审核环节,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二、明确兑现时间。一是明确兑现周期。缩短兑现周期,要求所有政策奖补事项每季度或是每半年兑现一次,应奖尽奖,应奖快奖。二是明确兑现时间。除法律有具体规定的以外,每季度兑现一次的,为下季度月初第一个工作日开始启动兑现。每半年兑现一次的,为1月份、7月份第一个工作日开始启动兑现。三是明确审核时间。自启动之日起,2个月审核完成,公示结束。
三、压缩拨付时限。一是对国家、省、市级各类专项奖励补助资金,已明确具体奖补对象及奖补金额的上级补助资金,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直接拨付到位;没有明确具体奖补对象或奖补金额的,原则上在30个工作日内分解完成并拨付到位。上级文件要求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或有其他特殊要求的除外。二是对本县项目被上级立项,要求下级资金配套的,已经县政府同意配套的,应在第二年度的4月30号前拨付到位。三是对县级奖补资金,主管部门审核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拨付到位。四是对涉农奖补、扶贫等资金,避免通过乡镇、村级层层支付,由县财政直接拨付主体单位。
四、建立考核工作机制。对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管理制度建设、资金支出进度及时限等方面工作纳入综合考评体系,由县委督查室、效能办、四送一扶办公室等进行定期督导检查,考评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