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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号: 2 提案题目: 关于多向发力,分类施策,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的建议 提案人: 刘勇、 曹秀华 修玉萍 经企界
提案内容:

提案一:关于多向发力,分类施策,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的建议(经企界)

 

当前,民营企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经济下行,经营成本攀

升,融资环境恶化,不少企业出现资金危机。主要表现为:银行对企业贷款收缩,民间融资梗阻,一些小微企业因还款能力不足导致信贷逾期,给我县金融环境带来负面影响,甚至出现银行放贷与企业融资“两难”局面。分析其主要原因:一是企业规模小、盈利能力弱、有效抵押资产不足、盲目扩张现金流紧张;二是部分金融机构落实政策不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不够等;三是非集非吸案件多发,民间融资环境毁坏;四是个别政策匹配性不强,政银企对接机制不完善;五是借贷案件执行难,对失信被执行人惩处不够。

为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整合各种项目奖补资金和促进政策,分类分企重点支持。

对我县民营企业进行摸底排队,围绕我县三大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按照“扶弱保优培新”的方针,把分散的政策集中起来,把分散的资金聚集起来,梳理整合各级项目奖补资金、财政资金,统筹分配项目资源,助力企业分别对接申报,有针对性地进行资金扶持并跟踪考核,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避免资金撒胡椒面,提高资金帮扶效应。

二、监督、鼓励金融机构强化对民营企业的融资服务

1、监督金融机构把防风险与服务实体经济并重,合理优化信贷政策,降低贷款利率水平,不得盲目压贷、抽贷、断贷。对企业反映的贷款不畅问题,制定相应的银行问责机制。完善年度考核和激励细则,确保金融机构年度对我县企业的贷款增幅在一定规模以上。同时将银行对我地企业的贷款发放额与财政性资金存放相挂钩。政银企对接机制不能走形式,应注重落实、结果考核。

2、改进银行内部及信贷人员考核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

和服务。加大银行金融产品、服务创新和贷款增量增考核权重。鼓励金融部门加强对非抵押层面的产品开发创新并大力推广。探索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项目贷、并购贷、专利贷、订单仓单保单质押贷等,大力发展供应链融资、商业圈融资等,提高贷款需求响应速度和审批时效。改进银行贷款终身问责制,改变信贷人员不敢贷、惧贷现象,对信贷员实行尽职免责制,制订相应的措施办法考核激励。

3、鼓励金融机构对企业采取灵活的贷款方式。如:流动资金贷

款设立两年或三年期限,实行循环贷、分期还贷等方式。鼓励企业使用其开户银行开发的供应链平台,通过平台账户归集资金,增强财务透明度,提升信用额度。登记部门应支持开展不动产顺位抵押业务(应不需要前位抵押权人同意),支持办理民间借贷抵押登记业务。

三、分类施策,积极作为,解决民营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

1、成立组织,深入企业摸排问题,分类施策或一企一策。对企业厂区内部分建筑不符合详规的,可允许部分调整。对过去几家企业合作拿一块土地各自建房使用的,能分割办证的给予分割;不能分割的,帮助协调银行贷款。对一次性上交土地出让金有困难的,可实行分期缴纳、下欠付息的办法,或分期缴纳、余下租赁,或先租赁后出让等灵活方式。

2、对非园区内被列入征迁范围内、不能换发不动产登记证的、符合担保贷款条件的企业,由县振兴融资担保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对符合三类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相关产业链企业,如果企业市场好、效益好,政府可收储其土地厂房,解决其资金问题,支持其退城进园。

四、多方发力,纾困解难,助力企业渡难关。

近年来,不少企业盲目扩张加杠杆,在当前严监管、去杠杆的背

景下,出现债务违约,造成信用危机。为助其解风险、渡难关,政府应主动摸排,多方对接施策,帮助企业破圈解链。

1、对陷入多个债务违约的企业,由政府协调建立债委会,一企一

策化解风险。协调多家银行及债权人,共同会诊、会商,签订和解协议,联合解决问题。

2、部分企业上马新项目或新增投资后即缺少流动资金,政府应搭

建政银担对接平台,设立风险分担机制,增加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积极推动县振兴担保公司与银行增信、增贷。要与多家银行建立续贷过桥业务,积极协调还贷续贷。充分借用纾困救助基金、应急资金、各专项发展基金的扶持作用,驰援缓解企业短期债务风险。

3、鼓励和指导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开展会员企业信用互助,推

进联合增信,联保、互保。各协会、商会也可设立互助资金池,会员企业有偿使用,报团取暖,共渡难关。

4、充分挖掘保险增信的作用,积极发展“532”小额贷款保证保

险业务和信用保险业务,鼓励银保合作,推广“贷款+担保+保险”的合作模式。

5、支持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自救。如:股权转让并购,对外合作

等。在备案登记、税费不流失的前提下,允许园区企业将闲置厂房与土地用于租赁或其它使用等。

五、加大坏账清收力度,严惩失信被执行人。

政府应帮助金融机构积极清收坏账和处置不良资产,银行应承诺将此回笼的资金全部用于增加对县域企业的贷款额度。执法部门要加强对借贷案件的执行力度,公安、法院应畅通惩处拒执犯罪的机制,多方位严惩失信被执行人,重塑社会信用环境。

 

 

提案二:关于切实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激活民营企业发展的提案(刘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民营企业发展势头迅猛,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和活跃市场经济等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近年来西安市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同时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民营企业负担仍需降低,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仍待缓解,部分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严重制约着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

一、现状:

经调研,近年来为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县委县政府做了以下工作:

(一)鼓励企业上市(挂牌)实现直接融资

县政府出台了《蒙城县鼓励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安徽省等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暂行办法》、《蒙城县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了支持奖励政策,落实相关部门的责任。对重点支持企业存在的个性问题,采取“一企一策”的办法,帮助协调解决。严格兑现奖励,按企业上市挂牌进程,分阶段进行奖励,目前已兑现7家“新三板”挂牌(拟挂牌)企业奖励资金310万元,兑现25家“四板”挂牌企业奖励资金180万元。

(二)出台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文件

出台了一系列如《蒙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亳州市人民政府着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意见的通知》、《蒙城县担保资金管理办法》、《蒙城县小微企业过桥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政府金融办等部门关于印发实施税融通业务若干意见的通知》、《蒙城县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蒙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亳州市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实施方案的通知》《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支持企业发展的文件。

(三)金融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在全市率先开展了“税融通”业务。印发了“税融通”业务实施细则,建立了“税融通”业务联席会议机制,每年召开联席会议,确定全县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企业“税融通”贷款担保建议额度并广泛宣传到企业。自“税融通”业务开展以来,累计发放“税融通”贷款6.47亿元,服务企业447家。

二、现状分析

当前,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仍是个屡攻不破的顽症,一直是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众多支持政策,不少地方和行业在落实中央方针政策中确实取得了一定成效,有些民营企业融资问题也得到了缓解。但总体上,民营企业仍普通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成为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瓶颈。近年来,我县产业结构在不断调整优化,民营经济在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因融资担保机构短缺、投资链断裂、银行贷款困难、直接融资受阻、“助保贷”落实效果较差等因素导致企业融资异常困难,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还是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各类金融机构做了很多有益探索,但同时也出现了过度创新、风险隐患大等现象,在某些地区某些行业金融生态恶化,反而加剧了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与普惠金融背道而驰,未能实现扶持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初衷。

三、建议与对策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11月1日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要优先解决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甚至融不到资问题,同时逐步降低融资成本。”目前,虽然各级政府采取了很多做法,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还是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各类金融机构做了很多有益探索,但同时也出现了过度创新、风险隐患大等现象,在某些地区某些行业金融生态恶化,反而加剧了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与普惠金融背道而驰,未能实现扶持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初衷。

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是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和稳定就业、鼓励创业、激活中小微企业创新活力的重要举措。为此,建议:

建议:一是深化金融改革,创新服务理念。各银行应积极支持民企发展,降低贷款门槛,同时在内部管理机制上进一步深化细化,在风险防范上科学地设定“弹性系数”及“容错纠错机制”,在根据不同民企具体分析、深挖潜力、认真评估的前提下,充分激发各银行从业者主观能动性,敢于承担社会责任,从而促进银行等金融体系大力支持民营企业贷款融资需求,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二是鼓励、支持直接融资,例如发行股票、债券等;政府相关部门多举办相关资本市场融资学习活动,支持企业参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四是推进增城区民营企业信用建设,构建信用担保体系,如尝试建立民营经济融资担保基金,降低融资难度,对部分符合地区产业发展的优秀民营企业进行贴息优惠政策补助。

三是支持民营企业提升综合实力。综合实力是企业生存之本。应支持民营企业改进生产经营方式,不断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在高质量发展上迈出新步伐。一是支持民营企业技术创新。通过发展风险投资、设立科创板等途径加强对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的金融支持。二是推动民营企业绿色发展。完善绿色信贷体系,支持绿色金融项目,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引导资金流向发展绿色产业的民营企业。推进绿色金融标准化工程,健全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体系,促进绿色金融相关标准建设,支持民营经济绿色发展。三是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利用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改革信贷流程,改进信用评价模型,提高贷款发放效率。

 

提案三:关于改善老企业融资难的提案曹秀华

 

经调研我县多数企业存在融资难问题:

现我县企业普遍存在成本高、效益低、企业自身资金缺少,资金运转环扣环的状况多,资金链不顺畅,很难有余地,还贷时压得更紧,甚至高利去借。但当下的经济形势,使金融相关部门更加谨慎,在手续和时间上更驱延长以及放款金额在减少等问题。企业面临是时间难熬,融资成本增加,生意继续运行十分困难。

建议:求真务实帮企业

在企业融资时,有关单位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融资数额、利率上给予最大限度得放宽,如有难度不能办,可尽量减少无关紧要的手续,尽量缩短一些时间。能减一项就是给企业减劳,能缩短一天,就是给企业减负。特别是一些信誉良好的老企业更应该给予扶持,可以根据信誉企业年限来加大融资额度。帮助企业解决最根本问题,非常有利于企业发展,企业发展好了才能带动蒙城的经济发展,帮助企业真正的解决融资难的问题,落实到企业。

 

提案四:关于切实解决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提案修玉萍

 

民营企业在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繁荣经济、维护稳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等方面有着及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是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一支主力军。

2018年以来,中美贸易争端持续,民营企业融资环境越来越恶劣,特别是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现象更凸显。

存在问题:1、地方政府更加重视大企业尤其是国有大型企业的发展,导致金融信贷也向国有大型企业倾斜。长期以来,政府虽然不断出台减税减费等政策,但是实惠没有真正的落到民营小企业身上。 2、银行在贷款方面偏好于大企业,对中小企业不够重视,特别是民营小企业的审查过于苛刻。 3、民营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还不完善,制约了中小企业担保融资业务的扩展。4、小微企业在农村建厂办不了证,从而致使贷不了款,融资更难现象。如何解决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激活民营企业小微发展动力?

建 议

一、抓好已出台有关融资政策的贯彻落实,提升监管部门主动服务意识,解决政策协调配合不顺畅,切实疏通融资中存在的堵点、梗阻和瓶颈等问题,形成民营小微企业“敢贷、能贷、愿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愿意做、能够做、主动做”双赢局面,让民营小微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二、抓好民营企业的服务。成立我县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推动我县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明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主管部门和配合部门的具体职责,同时加强银行与企业之间的联系,全面推动政银企合作。

三、抓好民营小微企业政务服务,简化部门的办事流程,实行一站式办理,提质增效,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四、出台更多有利于农村小微企业担保相关政策

1、扩大农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重点支持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民营小微企业。

2、降低农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农村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年,担保费率不超过 1%。

3、试点推广“银税互动”。农村小微企业无需担保,即可将企业纳税信用转化为银行贷款信用,打破税银信息壁垒,真正实现“互联网+税务+金融”。

4、改进反担保管理,在担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强风险措施管控,探索取消200万元以下不动产反担保抵押要求,减农村小微轻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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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复文:

刘冰、刘勇、曹秀华、修玉萍等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多向发力,分类施策,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民营经济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环境复苏,企业复工复产以来,我县积极做好金融服务各项保障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系列政策,深入实施“四送一服”,多举措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截至2020年5月末,全县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415.83亿元,比年初增加52.26亿元,其中企业贷款余额154.65亿元,较年初增加27.81亿元,占全县新增贷款的53.21%。

一、为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所做工作

(一)疫情期间助推企业复工复产。一是落实省市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加大疫情期间对民营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对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通过专项再贷款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由财政再给予50%的贴息,确保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二是成立蒙城县融资服务工作组,建立金融服务需求企业库,对收集的企业融资问题及时交办,限时办结,每日汇总。期间,共梳理对接363家企业融资需求,组织县域银行、融资担保公司累计走访企业550家次,累计为183家企业授信17.99亿元、放款15.9亿元。三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引导银行压降融资费率,对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原有基础上下浮10%以上,确保2020年普惠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低0.5个百分点。四是强化融资担保增信,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县振兴担保公司取消反担保要求,将担保费率降至0.5%。五是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先使用财政续贷过桥资金,免收周转费用,目前已为18家企业5772万元续贷过桥资金免除资金周转占用费。

(二)鼓励企业上市(挂牌)实现直接融资。县政府出台了《蒙城县鼓励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安徽省等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暂行办法》、《蒙城县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了支持奖励政策,落实相关部门的责任。对重点支持企业存在的个性问题,采取“一企一策”的办法,帮助协调解决。严格兑现奖励,按企业上市挂牌进程,分阶段进行奖励,目前已兑现7家“新三板”挂牌(拟挂牌)企业奖励资金397.18万元,兑现40家“四板”挂牌企业奖励资金285万元。

(三)出台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文件。出台了一系列如《蒙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亳州市人民政府着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意见的通知》、《蒙城县担保资金管理办法》、《蒙城县小微企业过桥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政府金融办等部门关于印发实施税融通业务若干意见的通知》、《蒙城县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蒙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亳州市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实施方案的通知》、《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支持企业发展的文件。

(四)金融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持续开展金融创新业务,全县累放“税融通”贷款51笔4128万元,累放“4321”新型政银担55笔20790万元,通过“我要贷款”平台累放贷款528笔20566万元,续贷过桥资金助力90家企业周转贷款25655万元,周转5.19次。“劝耕贷”业务创新试点以来,累计为全县590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31653万元。

(五)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开展担保、小贷公司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加大防范非法集资、“套路贷”宣传力度,开展元旦春节、5月集中宣传活动,印发宣传材料50万份,利用新闻媒体、金融机构网点等方式进行宣传,引导广大群众不参与非法集资。加大防范化解处置地方商业银行风险工作力度,印发《蒙城县防范化解农村商业银行风险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实施方案》,指导推进不良资产处置进度,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

(一)从金融机构方面。一是我县的金融机构服务体系有待健全。有自主经营权限的地方金融机构偏少,国有商业银行受贷款审批权限等限制无法满足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二是金融机构创新不足,缺乏适合县域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产品。三是少数企业逃废债情况挫伤了金融机构积极性。2020年4月末,全县不良贷款余额35959万元,比年初增加7608万元,金融机构为了保障资金安全,在潜在风险不断加大的情况下,信贷投放趋于谨慎。

(二)从企业自身方面。一是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不高,受宏观经济环境下行影响,抗风险能力弱,盈利能力不强。二是部分企业缺乏有效抵质押物,或虽自有土地、房产等资产,但不能形成有效抵质押物。三是部分企业存在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盲目民间借贷,易陷入资金链断裂风险。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持续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不断优化信贷结构,加强对“中小微”、“三农”金融支持力度。持续做好四送一服金融金融要素对接工作,鼓励金融机构对抵质押物不足、发展前景不错但资金短缺的企业放宽信贷准入条件。禁止存贷挂钩、借贷搭售等行为,不得盲目停贷、抽贷、压贷、断贷。

(二)引导金融机构持续金融创新支持企业发展。修改完善《蒙城县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办法》,将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政策安排落实情况纳入考核,新增民营企业贷款占比、无还本续贷、中长期贷款占比等考核指标。引导金融机构创新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知识产权、订单存货、应收账款、商标专用权、林权、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集体土地使用权、保单、不动产余值等抵质押贷款业务。

(三)开展“企业融资服务提升年”行动。建立企业融资服务提升机制,组建“金融专家辅导团”,通过“四送一服”平台收集、日常走访调研等方式收集融资困难企业信息,由行业主管部门摸排了解企业信息,“金融专家辅导团”根据实际情况赴企业现场走访调研了解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开展现场座谈交流,提出意见建议,同时建立帮扶台账,对帮扶企业信息、帮扶建议及服务提升工作进展情况逐一登记、销号。

(四)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实现直接融资。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企业上市挂牌积极性。鼓励上市挂牌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直接融资。持续完善财政奖补政策,对已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科创板等挂牌的中小企业挂牌奖补资金及时予以兑现。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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