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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号: 34 提案题目: 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建议 提案人: 陶万年
提案内容: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直高度重视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亲切关怀青少年健康成长。国家相继出台《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系列法律法规,旨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让未成年人“伤”在起跑线。

实践中,由于各级党委政府重视程度参差不齐,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成为社会发展中的顽疾。据统计,我县未成年人犯罪约占年打击处理数的10%,已衍生为社会痛点和舆论焦点,亟待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一、工作现状

   (一)预防现状

    我县建立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工作组2020年工作方案》《蒙城县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方案》等。2018年成立蒙城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设立热线电话,落实专项经费,全县各学校均设置了心理咨询室。2019年,我县作为全国试点,成立未检工作室,高效构建未检“七彩观护”社会支持体系。2019年,蒙城未检业务在全市考评位列第一。  

   (二)犯罪现状

据统计,2018-2020年我县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1起、涉案110人。从年龄来看14周岁以下犯罪案件3起、涉案8人,14-16周岁犯罪案件29起、涉案37人,16-18周岁犯罪案件39起、涉案65人;从发案来看盗窃45起、聚众斗殴12起、强奸9起、故意伤害4起、寻衅滋事2起、抢夺1起、非法拘禁1起、危险驾驶1起;从组织结构看犯罪低龄化、依附性强,容易形成“小团体”;从社会效果看:反侦察意识强,再犯罪率高,危害极大。

二、存在问题

(一)家庭层面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学校,直接影响到未成年人的成长。少年犯罪问题,几乎百分百是“问题”家庭所致。家教方式不当。表现为娇宠溺爱、简单粗暴、期望过高、放任自流,约80%未成年人犯罪由此诱发,甚至出现弑亲等过激犯罪;

家庭结构不全。我县未成年人犯罪,多发于单亲家庭、离异家庭、留守儿童、私生子等情形,家庭缺憾,教育缺位,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催化剂”。

(二)自身层面

发育不成熟。未成年人好奇和模仿心理时常作祟,网络游戏、色情、暴力影像是潜移默化和教唆的犯罪诱因;自控力不强未成年人处在儿童与成人的过渡阶段,情感波动大,理性不足,容易失控;畏惧感缺失未成年人犯罪中,普遍文化素质不高,不学法、不懂法,无知者无畏。

(三)社会层面

    行业管理有盲点受经济利益驱使,一些网吧、游戏厅、KTV经营者违规引诱未成年人消费,赚取“黑心钱”;学校教育有瓶颈一些学校“以分数论英雄”,法治和道德教育薄弱,导致“边缘”学生辍学流入社会,因缺乏劳动技能,通过盗抢等手段进行“犯罪式自给自足”;部门履职有短板司法机关秉承对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少监禁原则,但部门矫治帮教缺少“组合拳”,刑罚威慑和矫正效果不佳。

    (四)执法层面

执法观念存误区。片面认为未成年人无法处理,人为降低了案件侦办要求;打击处理存盲区。侦办中未落实向职能部门通报制度;法律制定存空区。《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二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因未明确具体责任,无操作性。

三、对策建议

(一)做好党委顶层擘画,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风向标”。

合力打击。宣传部牵头职能部门,提高对网吧、KTV、宾馆等场所的准入和监管,凡接纳、容留未成年人等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结合“扫黄打非”,凡存在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危害其身心健康的媒介严厉打击,决不姑息;合署办公。政法委牵头,设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维护联合办公室,积极探索“治未病”工作模式,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合围惩戒。纪检委牵头,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双惩戒制度。凡未成年人犯罪中监护人为党员干部,且未履行监管责任的,给予惩戒;凡职能部门未认真履职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给予惩戒。

(二)依托家庭学校社区,系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紧箍咒”。

家庭教育设尺度家庭教育是预防机制中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由政府对拒不履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的监护人,纳入失信惩戒机制,录入联合征信平台;由政府投资编辑0至18岁阶段性家庭教育教材,使家庭教育系统化。学校教育立法度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并严格考评。对于辍学、待业及外来务工未成年人,学校不得除名、劝退或拒收,应依托心理健康辅导站,上好思政课,让“问题”少年打开心结,保证其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组织法制副校长深入校园上法治课,以案说法,每人每学期不少于六课时。社区教育升温度。一分预防胜过十二分治疗。建议在社区建立特殊未成年人特定档案,按犯罪严重程度完善“红黄蓝绿”体系,贴心动态管理;建立“硬约束”机制。每月举办监护人培训班,督促其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对拒不履行的,录入征信平台;建立“人生导师”机制。依托社区志愿服务站,健全志愿者队伍,对特殊未成年人一对一跟踪帮扶,严防再犯罪。

(三)坚持部门协同发力,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护伞”。

完善网格体系。司法局牵头,联合学校、家庭、社区,建立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支持机制;健全未检机制。检察院牵头,联合公安等九部门,积极探索刑事执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及临界未成年人管教协助新机制,宽严相济,最大限度降低犯罪风险,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设立少年法庭。法院牵头,恢复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及时挽救失足少年,实现执法效果最大化;创建专门学校。县政府牵头,招收已满12周岁不满18周岁、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由公安和司法机关负责矫治,教育部门负责教学,切实保障不让未成年人“伤”在起跑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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