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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号: 11 提案题目: 关于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建议 提案人: 丁鹏举
提案内容: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稳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安排,经过对全县部分村集体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对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现就发展壮大我县村集体经济提出如下建议:

一、我县村集体经济现状

蒙城县国土面积2091平方公里,确权耕地面积216.39万亩,总人口142.4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11.17 万人,辖1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290个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其中,贫困村60个,2016年48个贫困村脱贫出列,2017年18个贫困村顺利脱贫出列。

(一)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

截至2018年9月,全县290个村(居、社区),村集体经济收入8471.76万元,村均实现集体经济收入29.31万元(其中,光伏收入6163.21万元,捐赠收入277.6万元,租金收入656.46万元,资产收益301.26万元,参股分红收入177.48万元,村资产出售5.75万元,一村一品590万元,发展村集体经济专项资金300万元。)。

(二)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发展状况

据调查,2017年,全县60个贫困村(含2017年18个出列贫困村),全部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7.5万元以上,合计到账资金803.783万元。其中,贫困村收入7.5万元以上5个村,收入42.4万元;贫困村收入10万元以上36个村,收入414.6172万元;贫困村收入15万元以上的16个村,收入266.9658万元;贫困村收入20万元以上的3个村,收入79.8万元。村集体经济收入最高的王集乡石山村,集体经济收入达37万元。2017年全县贫困村集体经济村均收入达13.39万元。

截至2018年9月底,全县60个贫困村(居、社区),村集体经济收入3601.97万元,村均实现集体经济收入60.03万元(其中,光伏收入2140.95万元,捐赠收入89.56万元,租金收入110.52万元,资产收益215.26万元,参股分红收入155.58万元,村资产出售0.1万元,一村一品590万元,发展村集体经济专项资金300万元。)最高许疃镇卢老荒村128.57万元、最低坛城镇张圩村33.46万元。

总体来看,我县村集体经济收入总量虽然不大,但收入途径不断拓宽,增幅明显提高,全县村集体经济收入均逐年稳步增加。

二、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措施我县的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主要体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一)充分利用村级光伏太阳能壮大村集体经济。在全县275个村建设光伏发电站(贫困村至少两座光伏发电站),目前,全县已建成360座光伏发电站,根据目前的发电效益测算,全部投入使用后,每村每年村集体经营收入可增加30万元以上。

(二)利用建设烘干设施集体资产收益壮大村集体经济。2017年,我县建设有50套粮食烘干设备,其中20套在扶贫村建设,主要安排在2017年出列的18个村、每村建设1套,2016年出列村小涧镇灵山村和立仓薛庙村各1套。20套扶贫村建设的粮食烘干设备采用政府投资建设,作为村集体资产租赁经营,目前,投入运营的贫困村粮食烘干设备,此项村集体收入均增收在10万元以上。

(三)利用扶贫资金入股分红壮大集体经济。2016年依托县扶贫专项资金100万,投入到新型经营主体中,进行参股分红有26个村,村每年可收入10万元,用于村集体经济积累和扶持贫困户;2017年,除城关外每乡镇安排100万扶贫专项资金和18个拟出列村每村安排扶贫专项资金100万,通过扶贫专项资金投入,实现村集体经济增收。

(四)利用村级公共资源,多途径盘活集体资产,增加集体收入。一是对村级土地及农村公益事业用地,采取土地经营模式,走以地生财的路子。通过土地出租、转包、入股、反租倒包等流转形式,开展规模化、产业化经营。二是村级荒地、水面、荒山、林地等可采取统一开发治理,走资源开发增收的路子。三是盘活闲置资产资源,使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创收。据财政部门统计,全县村级现有旧村室、旧校舍、旧厂房、旧卫生所等大量闲置资产,年集体承包收入127.43万元。通过清查核实,明晰产权,建立台账,改建扩建,盘活存量,实现资产保值增值,扩大集体经营收入。

(五)积极实施农业招商,走企业强村的路子。加强政策引导,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化,利用本地优势,进行招商引资,借助项目带动、资金扶持等各级惠农政策,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引进能人投资兴业办厂,实现农民、集体、企业三方利益最大化,扩大集体经济收入。如小辛集李大塘安徽精益诚食品有限公司和立仓镇薛庙村稻虾共作产业,每年都能为本村农民提供劳务收入500余万元以上,实现村集体收入年突破10万元。

三、发展村现有集体经济存在问题

   (一)发展集体经济意识不强。有的村干部安于现状,只守摊,不创业,怕担责任,怕冒风险,“等靠要”思想严重,发展集体经济愿望不强;有的村干部市场经济意识不强,缺思路,少办法,过多强调客观条件,不从主观找原因,发展经济能力不足。有的村对集体资产一卖了之或分光卖光,缺乏长远的规划和有效的管理。

(二)乡村人才匮乏制约村集体经济发展。发展集体经济没有规划,大部分村干部忙于围绕镇中心工作转,对发展村集体经济存在畏难情绪,文化素质有限,其主要精力都放在家庭经营及日常工作上。另外,大部分有经济头脑的能人都外出自主创业或外出务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致使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人才匮乏。

(三)光伏发电、烘干塔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缺乏引导创效益的管理办法,增收效益潜能还很大。

(四)增收渠道不宽,缺乏后劲。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收入过低,村集体经济收入主要靠预留地发包,老村部、老校舍、老厂房出租等方式,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动力不足,持续增长缺乏后劲。

(五)村级债务过重,存有债务历史包袱,融资困难,阻碍村集体经济发展。

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建议

(一)盘活集体资产,广开集体收入财源。一是依法经营和处置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对村级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办公用房、校舍、厂房、仓库、生产装备设施、集体建设用地等集体财产,通过扩建改造、发包租赁、入股联营等方式盘活存量,获得经营收入。二是对村集体现有的小型、微利、亏损企业,鼓励村集体通过租赁、联合、入股等方式进行要素重组,盘活现有经营性资产。三是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用地范围外,经依法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小型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等非公益性项目,允许村集体通过组织劳务输出、配套项目建设等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

(二)依托资源优势,挖掘集体经济潜力。一是鼓励村集体采取“公开标底、自主定价、现场揭标”等办法,对村级集体所有的预留地、林地、荒地、水面、滩涂等资源进行有偿转让、承包、租赁。二是依托新发地农产品物流大市场,鼓励村集体以资源抵押、入股等方式参与合作经营,建设高效农产品种养基地,发展现代绿色农业、特色农业和品牌农业,形成“一镇一业”、“一村一品”。三是鼓励村集体通过土地流转和土地股份合作等方式兴办合作农场或股份合作社,利用集体资产资源参股经营有市场前景、效益较好的企业。四是支持村集体根据镇村规划,利用当地自然生态、人文历史等资源发展现代休闲观光旅游农业和养老产业等,增加资源开发利用收益。五是鼓励村集体利用所属交通沿线等区位优势,开发经营高架商业广告牌,挖掘输出服务创收潜力,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六是支持村集体自主或参股开发农作物秸秆资源转化利用,立足当地资源,增加收入。七是利用现有国家土地政策,鼓励村集体依法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和宅基地整理复垦,整理复垦增加的农用地,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三)发展物业经济,培育集体经济增长点。一是鼓励村级集体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用地政策和城乡建设规划的前提下,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建设生产、加工和经营服务设施,通过发包租赁取得收入。二是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依托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商贸集中区,按照“统筹规划建设、完善配套设施”的要求,由村集体投资兴建标准厂房、专业市场、仓储物流等物业设施,通过自主经营、发包经营、联合经营等形式,发展物业经济,增加集体收入。三是利用美好乡村建设示范中心村区位优势,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用房,发包租赁开展村集体资源创收。

(四)开展经营服务,壮大集体经济实体。一是鼓励村集体按照“互惠互利、有偿服务”的原则,创办各类经营性服务实体和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联合体,为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提供技术指导、物资供应、农机作业、统防统治、劳务输出、农产品加工与运销等经营服务。二是支持村集体通过创办综合服务社、便民超市、农资服务部、生产服务专业队等方式,开展家政、环卫、养老、商贸、道路管护、绿化管护等社区服务。三是鼓励村集体受农户委托统一组织土地流转,利用集体资金改良土壤、提高地力,可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流入方收取适当的基础设施使用费和土地流转管理服务费,用于农田基本建设或其他公益性支出。四是支持偏远的村集体开展农村金融、保险、广播、电信等有偿代理服务,围绕服务开展创收,搞活经营促进增收。

(五)规范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实行村级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把村级各项收支包括财政转移支付等补助收入纳入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实行统一核算和日常管理。完善村级财务收支预算、开支审批、现金管理、财务公开等制度,健全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台账,分类建档立卡,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杜绝村级不良债务。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纠纷调处,对原发包合同操作不规范,内容显失公平的,依法定走程序重新修订完善,以防止村级集体资产流失;在合同期内,原承包方需要转包的应当报经发包方备案。规范处置集体“三资”, 涉及村集体“三资”管理重大事项,包括集体资产购买或处置、重大投资项目、资产资源经营方式的确立和变更等,都要履行规定程序,实行民主决策,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强化责任审计,把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集体收益分配、村集体财务收支等重要内容纳入村委会成员经济责任审计和年度目标考核。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体系建设,提高集体“三资”管理信息化水平。

(六)创新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经营方式。全面完成村级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明确村级集体资产资源权属。加快培育村级集体股份合作社或股份合作公司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运营主体。加强集体资产资源合同管理,实现保值增值。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人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按规定程序公开招标,规范签订承包发包合同。以县为主体,探索建立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平台,把集体资产处置、集体资源流转及项目工程建设等纳入平台管理,进行公开招标、拍卖和交易。加强集体资产评估和物业租赁价格指导,确保集体资产在市场交易中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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