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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义镇“两代表一委员”监督村级财务管理

阅读次数:2949 作者: 邵岭 曹亚 发布时间:2016-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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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义镇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作用,全程参与村级财务监督管理,阳光、透明、公开、公正,加强了村级财务管理,更好发挥了村级资金效益,拉近了党群、干群关系。
    收入管理。根据《蒙城县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管理制度及工作职责》规定,所有村级收入必须纳入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账户,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准自收自支,私设小金库,否则严肃查处。 
    支出管理。支出票据要有事由、经手人,经包村干部和支部书记签审核后,村主任签批。书记、主任一肩挑的,由书记签批。签批人本人经手的票据,应有村两委集体审核签名后方能报销。对各项开支发票手续不全、要素不齐、字迹不清的,签批人应拒绝签批。所有支出票据签批后由村文书经手统一收集填写报账村级拨款申请表,到村级财务中心报账。村电电话费据实报销。村两委干部到县级以上(含县)公务,参照镇级差旅费补助标准执行;支出600元以下(含600元)票据,由监委会审议盖章,村财务审批人审批;支出600-2000元票据由两位研究会签,村务监督委员会审议盖章,村负责人审批;支出2000元以上票据,由村两委研究会签,经村监委会审议盖章,同时报工委书记签字审核,村负责人审批。所有村级报账拨款申请表经分管村级财务领导和工委书记签字,报镇纪委审核、备案后,方可开支。接受“两代表一委员”监督。
    财务公开。每月财务收支情况,必须在村两委会上公布,要有会议纪律,所有参会人员必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字。每季度末要在村务公开栏向村民公布收支情况。年终公布本年度决算情况。
    通过“两代表一委员”监督规范管理,让群众享有对村级集体财务的知情权、话语权、监督权,使村务公开全面、及时、具体、真实。从而使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公开化、制度化、常态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