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政协设置:一个办公室,五个专门委员会
(一)县政协办公室
1、负责政协蒙城县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和其他会议的会务工作;
2、组织实施政协蒙城县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决定;
3、加强同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及各人民团体的联系,相互配合,协调工作;
4、负责各地政协的来访接待工作;
5、负责权限范围内的人事任免、机关调整、应急管理工作;
6、负责县政协开展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7、承担政协蒙城县委员会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县政协专门委员会
组织委员就有关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法制、祖国统一、民族、宗教、人口资源、环境保护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听取情况通报,进行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组织委员做好与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对口协商工作;负责专门委员会会议的会务工作及日常工作等。
二、部门概况
县政协为一级预算单位,编制20人。目前,实有人员45人,其中:在职22人,退休23人。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推进“五位一体”建设,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作用,积极协商议政,认真履行职能,为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蒙城,奋力跻身全省经济总量十强县贡献智慧和力量。
四、2017年我部门支出预算比去年增加65.5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65.5万元及项目支出不变。
五、2017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为公用定额10万元、办公费23万元,印刷费14万元、邮电费8万元,差旅费24万元、会议费85万元、培训费3万元。
六、2017年我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资金。
七、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