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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继续前行 必须高度重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

阅读次数:26177 作者: 刘学军 信息来源: 人民政协报 发布时间:2016-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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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中谆谆告诫全党同志:不能从成功中寻求慰藉,不能躺在功劳簿上回避今天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要不忘初心,继续前行,时刻准备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坚持、巩固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使我们的党、我们的国家、我们的人民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笔者认为,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高度重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

  必须始终注意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在人民民主中的特殊作用
  人民民主是人民的要求,是社会主义本质的体现,也是我们党一直以来的不懈追求。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主席反复向人们阐明:我们党所主张的新民主主义政治,就是政府属于人民,不得为少数人所把持,就是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的人民民主专政,这样才能保证中国跳出“人亡政息”的历史周期率。实践中,我们党始终恪守初心,践行承诺,言必信、行必果,让人民实实在在感受到自己是国家的主人,发自内心地热爱国家、建设国家。这是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就是这种人民民主最初的、也是最有效的形式。
  今天,我们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继续前行,更须恪守初心,高度重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新的历史起点面临新的挑战,迎接挑战,继续前行,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具有特殊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讲:我们的目标越伟大,我们的愿景越光明,我们的使命越艰巨,我们的责任越重大,就越需要汇聚起全民族智慧和力量,就越需要广泛凝聚共识、不断增进团结。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找到最大公约数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也只有这样,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才能具有深厚基础,才能凝聚起强大力量。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就是这种商量的重要渠道和有效形式。
  必须看到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在实现战略任务方面大有作为
  发展战略是对大局的概括和把控。当前我国发展的中心和大局,就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力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不断把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推向前进。现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到2020年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进而到本世纪中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打下坚实基础。这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向人民、向历史作出的庄严承诺,是人民的共同期盼,也是我们党的初心的延续。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必须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发展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有质量、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地发展,加快形成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的机制和环境,不断壮大我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在这方面,人民政协协商民主责无旁贷,不可或缺,大有作为。人民政协始终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己任,政协组织代表性强、联系面广、包容性大,上到聚焦推动科学发展、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大问题,下至群众最为关切的具体问题,都可以深入进行调查研究,为改革发展出实招、谋良策,并能积极引导所联系群众支持和参与改革发展,为改革发展添助力、增合力。
  必须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理论创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就要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点紧密结合起来,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不断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推向前进。事业越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就越多,也就越需要我们在实践上大胆探索、在理论上不断突破。要以更加宽阔的眼界审视马克思主义在当代发展的现实基础和实践需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聆听时代声音,更加深入地推动马克思主义同当代中国发展的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开辟21世纪马克思主义发展新境界,让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放射出更加灿烂的真理光芒。
  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具体地存在于当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有领域的实践经验中,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就是其中一个重要领域。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以及中办印发的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已经对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重要原则、协商内容、协商形式、与党委和政府工作的有效衔接、制度建设、提高政协协商能力、加强和完善党对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领导等,做出了高度概括,初步形成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理论的基干框架。现在亟需将上述基干框架进一步细化,形成逻辑清晰、结构合理的理论体系。特别是针对人民政协自身的性质定位、委员产生、三大职能、界别完善、制度建设、文化理念、人民政协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的路径、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历史基础实践基础制度基础、与其他协商民主的联动机制等,尚需根据新的实践进一步探索、总结和提升。
  必须推动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创新
  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长期性、稳定性。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这个问题显得尤为突出。虽然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具有明显优势和强大自我完善能力的先进制度,但同时也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制度自信不是自视清高、自我满足,更不是裹足不前、固步自封,而是要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统一起来,不断推进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使之适应扩大人民民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十八大报告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作出的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总目标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当然也要根据实践要求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人民政协是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必须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主要是明确政协协商的主要内容、完善政协会议及其他协商形式、加强政协协商与党委和政府工作的有效衔接、人民政协自身的制度建设等。同时,还要积极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的法治化。深化改革、制度建设都离不开法治保障。目前看,人民政协协商民主运行主要是依据宪法序言中的原则性表述、中共中央有关文件、高层领导的相关讲话、政协章程等,应该适时考虑出台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法律规范,以更好地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
  (作者刘学军系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