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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政协提案应克服五大误区

阅读次数:176546 信息来源: 江淮时报 发布时间:201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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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误区之一:大而无当。提案撰写突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反映大事,符合提案工作方针的要求。但在具体选题时应宏观着眼,微观入手。特别是基层政协委员,一定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科学的、可操作的意见和建议,这才是关键。但有的委员在提出提案时,为了突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选题时过于求大、求新,以期引起重视,而结果适得其反。如近年来,有委员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构建和谐社会等提案,提案选题的大方向是正确的,紧跟形势,但直接以此为案由就显得过大,撰写提案内容时就不好下笔,一般原则性地提几条意见,口号式,无新意,不合用。 
  误区之二:罗列问题。很多同志自从担任政协委员之后,参政议政积极性明显增强,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注意搜集信息,也发现了不少问题,但由于工作繁忙等原因,无时间深入调查分析,所提提案大多是简单地反映问题,有的甚至在一张提案纸上罗列许多问题,把提案当成意见箱。《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第十五条明确规定:“提案须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的建议。”一事一案既是把反映问题说清楚的需要,又是便于交办和落实的需要。如果提案者在反映问题的同时,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提出科学的、合理的、可操作性强的解决问题的好方法、好措施,那么必将引起办理单位的重视,必将有力地促进问题的解决。 
  误区之三:即兴而作。每年召开的政协全会期间,是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各人民团体以及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提提案的高峰期。其中,绝大多数提案都是在会前完成的,或是提案人在会前进行调查研究,形成初稿后,利用会议期间广泛征求意见,加工提高,最后抄写在提案纸上;但也有部分提案是委员在会议期间受大家讨论、发言等启发,有感而作;还有部分提案是有的委员抱着完成任务的态度,临时想个问题,凭经验写几条,即兴而作。实践证明,会前通过充分准备形成的提案,立案率高,办理落实效果好;有感而作、即兴而作形成的提案,立案率低,有的甚至还闹出笑话。 
  误区之四:拿来主义。我们在审查提案时常常会发现诸如“据说”、“听说”之类的词语,显然,提案者的案源是道听途说而来,并且没有进行调查核实。还有的委员在阅报、上网时,看到外地的一些好做法,就照搬照抄地写一份提案。广泛搜集信息、借鉴外地经验是写好提案的重要方面。但广泛搜集信息、借鉴外地经验不是照搬照抄,如果这样就犯了纯粹的“拿来主义”错误。 
  误区之五:请示报告。近年来,有关解决某某项经费的建议、增加某某单位人事编制的建议、兴建某某大楼的建议之类的提案越来越多。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些单位想通过政协提案来促进类似问题的解决。通过政协提案促进单位工作,这正是提案工作的主要目的之一。但提案不是请示报告,提案应当是“围绕国家大政方针、中心工作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建言献策。”对于一些单位,特别是政府部门日常工作中存在的经费短缺、人事编制不足等问题,完全可以通过正常程序提出申请,由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统筹安排解决,如果通过提案反映,往往会影响决策,不利于正常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