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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免去王辉等6位同志政协第十一届蒙城县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4年3月5日县政协十四次常委会审议通过)

阅读次数:3843 发布时间: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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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楚村镇党委副书记王辉、原篱笆镇党委副书记袁世杰、原岳坊镇党委副书记胡志武、原立仓镇党委副书记刘西联、原双涧镇党委副书记王勇,因职务调整,按有关规定不再担任乡镇政协委员联络委主任、县政协委员,本人已书面辞去政协委员职务;医卫界别委员李越峰,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政协章程及有关规定,应免去政协委员资格。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经县政协十一届十四次常委会议协商,决定:

    免去王辉、袁世杰、胡志武、刘西联、王勇、李越峰等6人政协第十一届蒙城县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