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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深度协商“之为”提政协工作“之效”

阅读次数:5051 信息来源: 人民政协报 发布时间: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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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提高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水平。提高深度协商互动,是人民政协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使命要求,是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践需要。

    深度协商互动,就是坚持在协商中深化认识,将建言议政的过程作为思想引领的过程,作为沟通情况的过程,通过小范围、多轮次的协商,凝聚起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共识。如何做到深度协商互动,需有的放矢、定向发力。

    协商议题确定是前提,要不求数量求质量,打好“双手拳”。政协协商议政需要广泛关注、全面参与,但平均用力,难免就会出现主次不清、顾此失彼的情况。因此,协商选题尤为重要,要正确处理好“多和少”“大和小”的关系。一方面打好“选题拳”。在选题视角上“三紧扣”,紧扣党政中心工作、紧扣民生现实需求、紧扣改革热点问题;在选题过程中“三在先”,先征求党政领导最想要政协提供的智力支持,先了解市民群众最关注的现实问题,先征集党派团体、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在选题尺度上“三避免”,避免选题数量过多、做不完,避免体量过大、议不透,避免范围过宽、提不准,通过小切口来推动解决大问题。另一方面打好“审查拳”。实行专委会基础审查、办公室研究审查、主席会议协商审查、党委常委会终审“四审”机制,避免协商选题的随意性,确保协商选题与大局合拍、与发展同频、与民心相符。在此过程中,要把党政主要领导交题,作为重中之重;把党委常委会研究定题,作为刚性任务;把专委会和界别自主定题,作为柔性课题;把政协理论研究课题,作为创新课题。

    协商平台搭建是关键,要不求所有求所用,念好“三字经”。政协的主要工作方式是“搭台”,要按照“多样性、便捷性、灵活性”的原则,广泛搭台,让各方面力量充分协商对话,更好释放专门协商机构的潜能和效能。一是既有协商平台求“实”。以健全协商工作体制机制为抓手,抓好全会、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协商,广泛开展专题协商等各类协商,推动协商活动“三化”。二是创新协商平台求“活”。如委员工作室建设要按照协商工作要求,成熟一个建设一个。既要兼顾界别特色、就近履职、方便群众、人气流量,又要坚持嵌入融合、共建共享原则,固定式+流动式相结合,不求为我所有但求所用。鹰潭市政协近年来坚持全域联动、嵌入融合、开放便利、力求实效的原则,搭建了“1+N”基层协商平台。三是线上协商平台求“效”。放大“协商之治”与“数字之治”的叠加优势,强化数字赋能协商工作,重点建设一网(门户网站)、一微(微信公众号)、一端(掌上履职App)、六大在线(协商议事、提案工作、民主监督、社情民意、委员读书、履职管理)的数字政协平台,形成线上线下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生动局面。

    凝聚共识是方向,要不拘一格破难题,出好“四张牌”。广泛凝聚共识是衡量协商成果、检验协商成效的重要标准。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开展工作的任何形式,凝聚共识始终是一条贯穿其中的主线。从实践来看,一些基层政协重建言资政轻凝聚共识现象还是客观存在,如,在建言资政中凝聚共识谋划不够,凝聚共识渠道较窄,界别和委员作用发挥不充分等等。如何破解这一难题:一是出好“方向牌”,破解“往哪聚”难题。方向目标正确,方能凝聚人心、汇聚力量。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为凝聚共识必须固守的圆心,突出思想引领、政治统领、党建带领,影响带动全体委员和界别群众听党话、跟党走。二是出好“载体牌”,破解“如何聚”难题。虚功实做,把凝聚共识贯穿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各项职能之中,推动凝聚共识与履职活动相协同。内引外联,在服务发展、释惑解困、关切民生中凝聚共识,推动凝聚共识与履职为民相协同。延伸触角,主动加强与党派团体的联动、各界人士的联系、在外英才的联络,推动凝聚共识与广交朋友相协同。三是出好“方法牌”,破解“聚得好”难题。注重加强学习明共识,推动实现委员能力提升、思想进步相统一;注重协商交流聚共识,平等议事、广开言路,求同存异、聚同化异;注重制度设计增共识,鹰潭市政协在建言资政、思想收获上一体设计、一体落实,将凝聚共识成果列入各类协商报告重要内容,向党委、政府报告。四是出好“保障”牌,破解“谁来聚”难题。激发委员“点”的活力,挖掘界别“线”的特色,发挥政协组织“面”的优势,推动政协上下联动、区域联动、界别联动,探索“统分结合”联动选题、联动组织,同下“一盘棋”、奏响“大合唱”。

    制度完善是保障,要不建机构建机制,完善好“五机制”。实践中,一是完善党建引领机制。把党的领导贯彻于协商全过程各环节,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协搭台、各方参与、服务群众”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公众参与机制。落实利益相关方全程参与协商原则,最大限度确保参与对象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三是完善过程公开机制。按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协商各环节都以适当方式及时公开,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四是完善成果反馈机制。将协商议政有关情况报送反馈各方,同时将协商意见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委员和参与群众,让政府“明责任”、委员“不白说”、群众“不白来”。五是完善委员考核机制。通过政协常委提交年度履职报告等方式,对委员协商的质效进行量化考核,推动委员由“要我协商”向“我要协商”转变。

    (作者黄云系江西省鹰潭市政协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