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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党支部学习制度

阅读次数:3430 发布时间:201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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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党员的思想理论水平,建立长效学习机制,做到学习制度化,根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要求和政协党支部整改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党支部学习由支部书记组织,书记不在家由副书记或支委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2、学习内容主要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上级领导的重要讲话和上级指示、决定文件等。

  3、支部每月集中学习半天,原则上确定每月第一个星期五下午为党支部集中学习日。如遇特殊情况,由支部书记在本月前另外确定学习日期,以确保一个月有半天集中学习时间。

  4、支部书记组织集中学习,负责安排学习内容和学习材料,并在集中学习时首先对所学内容作中心发言。

  5、每名党员要围绕学习计划,坚持自学,全年自学时间不少于100个小时,每年撰写学习心得不少于1篇,支委还要结合实际,每人每年写出一篇有价值的调研材料(亦可为集体撰写调研材料),并在集中学习时有计划地组织交流。

  6、学习做到有签名、有记录,集中学习做到尽量不请假,确有特殊原因,需履行请假手续,事后要补课。

  7、支部组织委员要准备好学习稿件,做好学习记录,总结好全年的学习情况,收集、保管好学习档案。

  8、党组成员在所在支部的泥塑中要努力成为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模范,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模范,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模范,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不断提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不断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不断提高总揽全局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