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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的通知

阅读次数:4894 发布时间:2017-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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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各参加单位,政协各委室,各位委员: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政协工作要聚焦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完善协商议政内容和形式,着力增进共识、促进团结。

    提案是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平台和载体。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将于2017年12月22日召开,根据有关规定,从即日起启动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案提出方式

    1.个人或联名提案:政协委员可以个人名义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发起人作为第一提案人。

    2.集体提案:界别、联组、联络室、专委会可以界别、联组、联络室、专委会名义提出提案,集体提案须由组长、召集人或专委会负责人签名。

二、提案征集重点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蒙城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中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研,精心确定选题,提出有问题、有分析、有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三、提案征集要求

    1、精准选题:切实做到集体提案和个人选题相结合,可以从目录中选取题目,也可自选题目,选题要精准,或从中选取一个点,切口要小,有组织、有重点的撰写提案。

    2、质量优先:提案不在多而在精,撰写提案建议要做到“好落实”要求,增强所提提案的针对性、可行性,提一件成一件,最大限度发挥提案功能作用。

    3、一事一案:一件提案只写一件事情,既不能大而全,也不能太宏观,更不要把多件事情写在一件提案上,否则办理时不好落实。篇幅在1500字左右,应具有“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

    4、提案数量:政协委员每人每年提出提案不少于1件,各界别组、专委会每年至少提出一件有份量的提案。提案数量纳入委员年度履职考核。闭会期间也可根据调研成果提出提案,按同样程序报送提案委员会审查。

    5、提交方式:委员提交提案必须采用县政协统一格式,严格按表格下面对字体、格式的要求排版,格式不规范的将不予采纳。实行提案纸质版和电子版“双报送”,不报送电子版的提案不予审查。

    6、提交时间:提案纸质版请于大会报到时提交,电子版发送至政协提案委邮箱:tianwei7633170@163.com

报送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3日12:00前。如需咨询,请致电县政协提案委(电话:7639902,联系人:陈建军)

 

附件:1.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选题参与目录

      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蒙城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

 

 

政协蒙城县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