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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蒙城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的报告

阅读次数:9977 发布时间:20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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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7年提案工作基本情况

    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各专门委员会和各界别组以提案形式提出意见建议151件,经审查立案139件,立案率92%,其它作为工作意见、委员来信转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提案中,委员联名提案23件;经济发展类提案34件,保障民生类提案45件,社会管理类提案44件,政治建设类提案16件。经主席会议审议,“加快实现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进一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活跃园区经济促进企业发展”等5件提案被列为重点提案,由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2017年3月,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139件提案分别交由30多个部门具体承办。截止9月底,所有提案办理完毕,办复率100%。根据委员反馈意见,对提案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的138件,基本满意1件,满意率达100%。

    总体来说,委员们反映的情况准确,提出的问题迫切,拿出的建议有效。这些提案都能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主题鲜明、内容丰富、针对性强,集中反映了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体现了政协委员关心发展、关注民生的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发挥了提案在履行政协职能中的重要作用。委员们所提意见、建议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教科文卫、农村农业等方面的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推经济跨越发展

    围绕我县“3336”发展战略和重大项目建设,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委员们提出经济发展提案34件,为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关于“加快推进蒙城县汽车产业发展”“进一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我县现代农业组织发展”等提案,得到承办部门的高度重视,对所提建议,在出台相关文件及实际工作中予以采纳。关于“推进我县旅游业发展”“加快推进小涧镇文化旅游综合开发”“打造王集生态文化旅游中心”等提案,有关部门认真办理,推动了我县涡河景观带建设工作,整合了现有旅游资源,充实、完善了《涡河景观带规划》《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等。关于“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提高银行服务质量”“加强整治非法集资活动”等提案,有关部门积极回应,认真办理落实,出台了《蒙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蒙政秘〔2017〕12号)《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面清理“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工作的通知》(蒙政办秘〔2017〕144号)等文件,鼓励域内银行增设网奖补政策,金融机构在镇、村每增设一个营业网点,县财政给予15万元补助;在镇、村每增设一个CRS存取款一体机、取款功能ATM机,县财政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补助,扩大了我县金融机构的乡镇覆盖面;开展了“税融通”、“4321”新型政银担和“532”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推进了普惠金融发展和“劝耕贷”创新试点工作,促进了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关于“加快异地商会建设”提案,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财政每年给予已批准异地商会和“文促会” 活动经费5万元,助推了宁波、湖州等异地商会的成立。关于“活跃园区经济促进企业发展”提案被列入重点提案进行督办,同时作为协商专题“盘活开发区闲置资源,推动我县经济转型升级”的主线进行调研,进一步促使相关政策的出台,对一些生产不正常、投资不到位,造成资源闲置的企业加大了清理、重组、收购力度,提升了资源利用效率。

(二)聚焦民生,服务社会,促进社会协调发展

    从城市建设到城市管理,从公共设施到公共服务,从劳动保障到收入分配,凡是群众关心的问题,都是委员们聚焦的热点,共提出民生方面提案45件。关于“规范学前教育并加强监管”“加强学前儿童教育看护点管理”等提案,得到有关部门重视,促进学前教育办园条件得到改善,保教质量得到提高。关于“在卫生计生机构整合中保留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实行公立医院管理”等提案,得到采纳,使得我县妇幼保健院这一金字招牌在全省首家得以保留。关于“挖掘、保护、传承我县民俗文化和传统文化”“加强基层公共文化建设”“助推乡贤文化”等提案,各承办单位认真调研,确立了多项民俗文化和传统文化的提升,促进省、市、县非遗项目的申报。今年庄子祭祀大典、手工锡包壶等4个项目入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实施了全域庄子文化宣传营销战略。在皖北率先建立了展陈面积接近1000平方米的县级“好人馆”,5个美丽乡村设立了“中国好人”展厅,多地建立了“乡贤馆”“文史馆”“艺术馆”,展示了我县厚重的历史文化。

(三)维护公平,化解矛盾,推进社会和谐发展

    维护稳定、共建和谐是政协委员的职责所在,这方面共有提案44件。关于“加快实现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完善城市公交设施”“加快推进城市交通便捷化”“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加强农村客运市场管理”等提案,通过相关部门的认真办理,城市交通管控和社会服务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城乡交通乱象得到较大改善,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关于“加快推进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执行力”等提案,有关部门认真办理落实,建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系会议制度,启动了《蒙城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县法院加大惩戒“老赖”力度,先后开展了“春节执行会战”“百日执行风暴”等,努力破解执行难,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综合施策,精准扶贫,带动社会共同致富

    关于“加强和完善扶贫工作”“加大行业扶贫、精准扶贫” “完善扶贫政策提高扶贫实效”等提案,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出台了《蒙城县2017年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蒙政办秘〔2017〕21号)《蒙城县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蒙扶组字〔2017〕4号)等文件,围绕产业脱贫、就业脱贫、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社会兜底扶贫,统筹光伏扶贫资金、发展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资金,向贫困村、贫困户集中、倾斜;资金使用范围主要围绕脱贫攻坚“五个一批”、“八大工程”等。鼓励企业吸收贫困户带资入企、带资入股,带动贫困户创业就业,对吸纳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企业给予扶贫贷款支持。

二、2017年提案工作主要做法

    一年来,县政协常务委员会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办理提案工作意见》精神,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和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研究新形势下提案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新途径、新方法,委员履职意识明显增强,提案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一) 加强领导,为做好提案工作提供了坚强保证

    一年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政协党组及常委会高度重视提案工作。县政协主席会议将提案工作列入重要议程,定期听取和研究提案工作情况;主席、副主席深入调研,亲自督办提案,并将委员撰写提案情况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委员履职服务管理考核,激发了委员提出提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承办单位明确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人员具体办理的“三级责任制”,采取了定目标、定对象、定时间的“三定”措施,有力推动了提案工作办理。

(二)注重质量,为做好提案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提高提案质量,逐步实现提案由数量型向数量质量并举型转变。一是组织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委员整体素质。通过多种方式引导和组织委员学习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和政协章程,为提出高质量的提案打下良好的基础。二是拓宽视野,为委员知情议政搞好服务。为了让委员尽可能地吃透上情,把握民情,了解外情,县政协为委员们订阅政协报刊,编发学习材料,定期召开学习会、座谈会、交流会,通报会,组织委员进行视察调研,为委员写出高质量提案做好服务。三是提供征集指导,把握“精品战略”。在全会召开前,向委员发出提案征集通知和提案选题参考目录,引导委员早安排、早调研、早撰写。四是坚持标准,严把提案审查立案关。在提案审查过程中,始终坚持初审、复审、会审“三审”制,及时召开提案审查委员会议,把握“精品提案先行立案,同类提案合并立案,争议提案暂缓立案”原则,形成最终审查意见,并向全委会议作出报告。

(三)创新机制,为做好提案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年来,我们坚持以创新为引领不断推进政协提案工作。一是督办带动。由政协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增强了各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工作的认识,推动了提案快速办理。二是考核推动。建立提案办理工作台帐,实行“年初建账、月月对账、年终结账”。要求办理单位按照先走访、调研、协商、再办理的程序,当面沟通,分类办理,限时办结,规范报送。县督查中心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前期、中期、后期三次通报。三是网上评议。在县政协网站开通政协提案满意度评价系统,出台相关评议文件,139件提案及承办单位复文全部录入网站,鼓励委员及群众进行点评,开展提案办理满意度测评。四是复核促动。抽取全部提案的20%进行“回头看”,提案人与承办单位再次“面对面”协商,开展“二次办理”。通过上述举措,我们让更多的委员参与到提案办理活动中来,使“提”和“办”联系得更紧密;通过县督查中心的全程参与和“现场点评”,使“督”和“查”更有机地结合,充分体现“在督办中督查”的作用。

    一年来,提案质量稳步提高,督办方式不断创新,协商效果明显增强,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人民政协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一些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一是对新形势下提案工作研究深度不够;二是闭会期间提交提案较少,集体提案比例不高;三是少数提案调查分析不够深入、操作性不强;四是提案办理“重答复、轻落实”和敷衍推诿现象仍有存在;五是服务提案的方法方式有待进一步改进。针对这些情况,我们将认真研究新时代下提案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切实加以改进提高。

三、2018年提案工作总体要求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一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工作要求,继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根据县政协常委会总体工作安排,不断提升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努力使提案在履行政协职能、推进协商民主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加强学习调研,提高提案质量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提案工作要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组织引导委员从我县实际出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以人民群众为中心,聚焦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和经济社会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紧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问题,围绕解决好我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履职尽责,形成更多立意高、选题准、分析透、建议实的提案。

(二)完善办理机制,增强办理实效

    把提案办理协商贯穿于提案工作全过程,贯穿于“提”“立”“办”“督”各个环节,开展提案办理协商情况专题调研,创新协商方式,增强协商成效。一是多措并举提高提案质量,提升闭会期间提案数量,提高集体提案比重,改进审查流程,加强委员履职服务管理考核;二是要求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做到“三个亲自”,即:亲自阅批提案、亲自听取办理汇报、亲自签发答复意见;三是建立健全承办单位、提案者、政协组织三方办理协商机制。引导承办单位把沟通协商作为提案办理工作的必要环节,增进“提”“办”双方良性互动,体现协商民主原则。

(三)加大督办力度,注重主动服务

    一是继续开展主席领衔的重点提案督办;二是深化办理结果面对面“回头看”, 扩大“二次办理”比例和数量;三是强化办理结果由“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四是坚持重点提案重点办、时效性提案及时办、重复性提案“了断式”办、综合性提案协商办、“回娘家”提案妥善办,办一件成一件; 五是推进提案工作信息化。完善提案网上评价系统,建立提案工作“提、交、办”网上工作新机制。

(四)开展协商民主,提升履职成效

    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以政协全体会议为龙头,以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为重点,以提案办理协商、对口协商和界别协商等为常态的协商议政格局;进一步健全议题共同确立、计划共同制定、人员共同参与、实施共同推进的“四个共同”协商工作机制,提高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各位委员,提案工作使命光荣,履职尽责时不我待。让我们在中共蒙城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多建睿智之言,多献务实之策,不断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提案工作在履行政协职能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开创提案工作新局面,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