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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提案

2018年重点提案

阅读次数:8547 信息来源: 提案委 发布时间:2018-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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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关于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提案(2018067号)

提案人:张吉荣、刘冰(经企界)   

发布日期:2018年2月2日

内容:

    校车既是学校的交通工具,也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直接关系到学生和其他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关系到数家庭的安宁幸福和社会稳定。虽然各级政府制定下发了校车安全管理意见。但在校车管理工作中仍存在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当前注册登记的校车、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还远远不能满足广大学生上放学的需要;

    二是上述专用校车虽全部配备了车载GPS系统,大部分日常监管不到位,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三是许多学校对校车安全重视不够,尤其是乡镇私立幼儿园由于经费限制,无专用校车接送学生,学校或者学生自发地租用社会上的“野鸡车”作为校车

    四是“黑校车”流动性大,隐蔽性强,用车品种多,治理难度大,对于黑校车的处罚没有统一标准,影响了整治工作力度。

    五是校车车辆不规范,标识不统一,驾驶人员责任心不强等。

    二、建议
   为进一步提高校车管理水平,着力解决好我县学生出行难问题,更好地保障广大学生儿童出行安全,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进一步强化专用校车保障措施。

    二是坚持齐抓共管,进一步增强校车日常监管力度。校车安全管理涉及到教育、交通、公安、安监等多个职能部门。目前,我县已建立了校车审批相关制度,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校车管理机制,进一步整合部门管理力量,对校车实行全面监管措施,坚决杜绝管理“盲区”和“漏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教育部门要牵头建立全国专用校车GPS监控平台,制定动态监管规范办法,同时督促学校加大对学生及家长的宣传提示力度,自觉抵制非法校车,并及时举报“黑校车”线索;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大管理力度,依法严惩“黑校车”。
   三是制定有关规范校车管理主体、配套管理制度、营运主体等政府法规。要明确严格的部门监管职责和问责条款。
   四是校车司机应该在准驾相应车型(校车也有不同载荷及类型)要求的考试基础上,加考相关内容,并颁发专门的校车准驾证;同时要严格审查驾驶人的历史记录,任何有超速、严重肇事记录的司机不予颁发校车准驾证。

   五是对校车的政府补贴政策进行认真调研,确定不同类别校车(如幼儿园、小学、中学等)的财政补贴标准;研究制定校车生产厂商的税收优惠标准,让学校买得起、用得起合格的校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