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政协蒙城县委员会 / 政协要闻 / 图片新闻

蒙城县政协开展提案“三审”,实现“精准交办”

阅读次数:3540 作者: 陈建军 发布时间:2022-02-24
[字体:  ]

    2月23日下午,蒙城县政协召开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终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全体委员,部分界别召集人、乡镇联络委主任和委员参加提案审查,县绩效评价中心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

009b00e2e67b7fcd17fd195c8b4a4d7.jpg

    近年来,蒙城县政协改变会议期间提案审查立案方式,开展闭会后审查提案,建立“初审、复审、终审”制度,严格提案立案标准,坚持“凡立必审”,不搞“凡提必立”。蒙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期间共收到委员提案262件,会议期间大会提案组进行分类初审,协商确定256件提案进入复审。闭会后,在提案委复审的基础上,提案审查委员会委员对拟立案256件提案进行了分组、分类审查和并案。按照“同类提案合并立案”原则,并案53件,并案率20.7%。

    在提案审查(终审)会上,县政协提案委负责人通报了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收集、分类、初审和复审情况,传达了新时代政协提案工作的一些新要求,参会委员围绕着提案“立不立”、分类“对不对”、并案“行不行”、交办“准不准”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讨论和审查。本次会议审查确定6件提案不予立案,未立案提案共12件,均转作工作意见交有关部门处理;再次并案2件,并案提案共55件,并案率21.5%;协商调整10件提案主办单位、42件提案协办单位,实现提案交精准办;审查确定立案提案195件,立案率76.2%。立案提案中界别提案16件、专委会提案8件、联名提案45件。会议还推荐备选了重点提案。

    审查会议认为,本次会议期间的提案数量和质量均显著提升。委员提案聚焦中心工作,凝聚委员智慧,承载广大群众的意愿与期盼,体现了广大政协委员履职尽责的情怀。立案提案交办后,提案委将会同承办单位和绩效评价中心,继续探索提案办理协商的新形式、新思路,将协商理念贯穿于“逐案办理、选案协商、重案督办、旧案跟踪”工作全过程,把办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推进承办单位解决问题和改进工作上。深化调研协商、现场协商、会议协商,在深入互动交流、广泛增进共识中提高办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