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在调研中发现,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陆将军府及其墓地管理缺失,具体表现在:
一、陆将军府东侧邻墙有新建的二层小楼,东西两侧均有房屋。门前碑文中“保护范围为周边50米,控制建设地带为周边100米”的规定流于形式,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
二、门前数十块民国时期的墓碑自然散落,没有任何保护措施。
三、陆将军墓地有皖北地区目前最大的一处柏树林,大门东侧栏杆已经遭到人为破坏,人畜可以自由出入,不少柏树已经死亡,处于无人问津的状态。
为此建议:
一、对全县文物保护单位登记造册,加大依法保护力度和宣传力度。
二、明确文物部门、林业部门、宣传部门和所属乡镇的职责,每个文物保护单位都要有明确的牵头保护单位和配合单位,做到责任明确,权责清晰。
三、按照《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文物保护没有履职尽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根据县政协中共界委员提供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