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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政协办公室 印发《关于提案工作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亳协办〔2019〕9号

阅读次数:193317 发布时间:2019-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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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市委和市工商联,市各人民团体,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各县区政协:

    《关于提案工作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协四届四十一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推动提案工作提质增效。                           

 

政协亳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17日                         

 

关于提案工作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对提案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政协提案工作会议精神及《政协安徽省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提质增效的意见》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协关于提案工作部署,认真践行 “三心两进一流”工作理念,以“提案不在多而在精”为导向,进一步推动新时代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提案在人民政协履行职能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政协亳州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牢固树立提案工作质量意识  

    1.努力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提案是履行人民政协职能的重要方式,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载体,是发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协助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提高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是做好提案工作的关键,推进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内容。牢牢把握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新方位新使命,树立以精品意识提出提案、以群众观念办好提案、以质量意识做好提案工作的观念,切实把提高质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提案的提出和办理过程中不断加强对广大委员及其所联系界别群众的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使提案的提出和办理的过程,成为党委政府通过政协密切联系群众、广泛进行协商、共同推动发展的过程。  

    2.正确处理提案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引导提案者在履职活动中担负起政协制度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的政治责任,正确把握提案数量与质量的关系,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努力提高建言献策的精准度和实效性。加强提案工作调查研究,探索提高质量的举措,创新提高提案质量工作方式方法,以健全的工作制度和机制促进提案质量提升。对符合质量要求的应立尽立,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要加大转为意见和建议供有关部门参阅的力度,或退回提案者修改,切实把提案数量控制在合理范围。  

    二、提出的提案要更加注重质量  

    3.引导委员提出高质量提案。组织委员加强学习、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提高提出高质量提案的能力。提出问题要聚焦,主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亳州建设的重要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精心选题,持续跟踪,提出提案;反映情况要准确,坚持不学习不提提案,不调研不提提案,不熟悉的专业领域不提提案,以问题为导向,核准事实情况和相关法律政策,客观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分析问题要深入,针对问题要认真调研、深刻思考,酌情酌理,把问题说清说透;提出建议要具体,以切口小、靶向准、道理硬为标准提出提案建议,既考虑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又考虑我市的实施条件和时机,切实把握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提案撰写要规范,坚持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一件提案字数一般不超过1500字。各党派团体要对本组织成员中的政协委员个人提案提出质量要求。鼓励支持委员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自主开展履职活动,深入调查研究,提交平时提案。提倡有提案意愿的委员每年集中精力提交1件高质量提案。改进委员履职量化考核办法中提案计分规则,切实树立质量导向。  

    4.加强集体提案策划。发挥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各界别、各专门委员会及各类智库、市直有关单位的组织优势和人才优势,形成整体合力,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致力于破解制约改革发展稳定的现实问题,聚焦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共性问题,抓住选题、引导、调研、论证、撰写、遴选等关键环节策划集体提案,提高集体提案比例,优化提案比例结构。市政协领导依据分工,加强对提案策划的领导;坚持把党派团体提案作为工作重点,鼓励支持党派团体加强集体提案选题策划;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各界别和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或召集人要带头参与本单位、本界别的集体提案策划,注重策划针对性、前瞻性强的提案;市政协常委、提案委员会委员要积极参与所在党派、团体、界别、专门委员会的集体提案策划工作。  

    5.加大协商议政成果转化为提案的工作力度。各党派团体、各界别、各专门委员会要积极将大会发言、调研报告和各类协商会议成果转化为提案。鼓励政协界别、委员讨论组在全体会议期间专门研究、酝酿提出本界别、本讨论组提案,通过较为成熟的提案办理机制提高建言献策实效。

  6.规范委员提案联名。委员联名提出提案是委员通过提案履职的重要形式,委员联名也均记入履职档案。委员联名提案时,第一提案者应向联名提案者详细说明提案内容,联名提案者应当全面了解该提案的主要内容和真实意图,避免随意联名,力戒盲目联名,杜绝“被联名”。

  三、提案的立案审查要更加严格

  7.严格立案审查标准。修订《政协亳州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政协亳州市委员会提案审查立案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完善、细化立案要求和流程,严格执行立案标准,坚持质量第一,力求有共识、立得住、能办理、做得到。

  8.加大撤并案力度。探索完善并案工作机制,避免重复提案造成数量虚高。对反映同一问题,符合立案标准,建议相似度超过90%的,选择第一个提交的提案立案,其余的与提案者沟通,作撤案或并案处理。建议相似度超过70%的,作并案处理,并及时通知相关提案者。原提案第一提案者均为并案后提案的第一提案者,如获奖则享有同等荣誉。

  9.切实履行审查责任。对政协全体会议期间的提案,大会秘书处提案组要切实履行初分、初审责任,提案审查委员会或提案委员会主任会议、全体会议要切实履行复审、终审责任。对平时提案,由提案委员会主任或专职副主任审核,经提案委员会主任会议审定。提案审查委员会或提案委员会委员要在本人所在的党派、团体、界别做好有关提案撰写、提交、审查、交办等相关问题的解疑释惑工作。杜绝“人情案”“照顾案”“凑数案”。      四、提案的交办督办要更加规范

  10.完善提案交办机制。认真落实市委办、市政办、市政协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亳发〔2015〕11号)精神,政协全体会议期间提交并立案的提案,由党委、政府和政协联合召开交办会议,按照归口管理原则,由党委办公室或政府办公室依据职权范围,负责归口交办。平时提案由提案委员会直接交办。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系,根据职责合理确定承办单位,规范和优化交办工作流程,提高交办准确率。

  11.做好提案退改办工作。规范退改办程序。政协全体会议期间提交并立案的提案,承办单位对交办有异议的,自收到提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党委办公室或政府办公室、政协提案委员会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承办单位确需调整的,市政协提案委要协助做好新承办单位的协商工作,确保交办顺利。对于平时提案,市政协提案委交办有困难的,提请市委督查考核部门直接交办。

  12.优化重点提案产生和遴选办法。提高重点提案遴选条件和标准,优化完善重点提案遴选程序。对通过精心策划,紧扣中心,影响面广,关注民生的高质量集体提案,优先选作重点提案。每年重点提案不超过提案总数的5%,其中集体提案不少于重点提案总数的50%。重点提案中应有民主监督性提案。

  13.健全重点(重要)提案督办机制。充分发挥党政主要领导领衔督办政协重点提案工作示范效应,机制化推进市委领导、市政府领导、市政协领导督办政协重点提案工作。健全各专门委员会督办重要提案工作机制,加强分工协作,扩展对口督办范围,探索开展围绕重要提案主题进行系列提案督办。加强统筹协调,规范督办流程,凝聚工作合力,推进提案督办工作制度化发展。对提案中当年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跟踪督办,促进落实。

  14.灵活多样地开展提案办理协商。把沟通协商作为提案办理的必经程序。推动承办单位在提案办前、办中、办后,通过电话联系、座谈调研、登门走访等方式,与提案者联系沟通,认真听取提案者的意见和建议,实现良性互动。推动同类提案通过协商会形式集中办理协商;探索推动民生类重点提案扩大协商范围,召开提案办理协商会时,除提、办、督三方参加外,可邀请利益相关的群众、企业、社会组织代表参加,切实提高提案办理协商的实效。

  五、提案的服务要更加优化

  15.加强业务培训。编写提案工作培训资料,选取好提案的典型进行案例分析,进一步树立好提案标准。

  通过市政协常委专题学习会、委员培训班、党派参政议政专题会议等途径培训提案者,使其了解提案工作相关制度政策,熟知提案工作流程,掌握写好提案的方法。

  政协全体会议前集中培训提案审查工作人员,正确理解提案审查工作的各项制度文件,提高提案审查工作履职能力,切实承担起审查岗位职责。

  16.加强知情明政服务。以征集印发提案选题线索、召开情况通报会、走访承办单位、印发学习资料等形式推动提办双方对接,帮助提案者更好地知情明政,找准问题。进一步推进提案工作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共享,逐步完善提案信息系统,开发手机APP系统,逐步实现提案撰写、提交、审查、交办、答复、督办、反馈、查询、统计等工作全过程网上运行,便于提案者查重、错开或合并选题。

  17.加强和改进《重要提案摘报》编报工作。坚持从政协全体会议期间的提案和平时提案中,选择参考价值较高的提案,采取摘要的方式,报送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参阅,加强对领导批示办理情况的跟踪反馈,促进提案办理和成果转化。

  18.探索建立提案质量评价机制。总结政协提案工作实践经验,加强提案质量评价理论研究,编制提案办理结果清单,逐步建立科学完善的提案质量评价机制。探索开展提案者评议办理质量和承办单位评议提案质量双向评议活动,促进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提高。

  六、提案的表扬和公开要更好发挥激励引导作用

  19.开展年度优秀提案评选。每年评选一次年度优秀提案,在政协全体会议或常委会议上以政协亳州市委员会名义表扬,并在市主要新闻媒体及市政协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上宣传,不断强化提案者的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

  20.改进提案工作表扬办法。适当提高年度优秀提案的评选表扬数量。每届开展提案工作综合表扬,表扬对象增加“提案工作先进单位”和“提案工作先进工作者”,更好地发挥评选表扬的激励导向作用。

  21.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合作,注重发挥市政协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的作用,大力宣传提案工作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宣传提案履职的积极成果,宣传承办单位办理提案的经验做法,特别是重点提案、优秀提案及其采纳落实后的经济社会效益,进一步激励提案者提高提案质量,承办单位提高提案办理质量,推动形成社会各方关注支持提高提案工作质量的良好氛围。

  22.强化社会对提案工作质量的监督。探索提案和办理复文向社会公开的有效途径,逐步推动承办单位通过政府及部门网站、新闻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办理结果,实现能公开则公开,部分内容敏感的延后择机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