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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新时代新使命对提高提案质量的新要求

——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李智勇解读《政协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提高提案质量的意见》

阅读次数:192003 发布时间:2019-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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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是提案工作的生命。从源头上把好提案质量关,是做好提案工作的前提和基础。10月17日,全国政协办公厅转发了《政协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提高提案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国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全国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地方政协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聚焦提高提案质量,提出了四个方面14条具体措施。全文虽然仅2000余字,却条条都是“干货”,体现着新时代全国政协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新思路。近日,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李智勇接受本报记者专访,对《意见》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基本精神和实施要求进行了详细解读。

    问:请介绍一下制定《意见》的背景和意义?

    答:中共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的时代,有新的使命和新的要求,更要有新的作为和新的担当。中共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政协工作和政协提案工作,强调提高提案质量是做好提案工作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做好提案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提出提案要更加注重质量,要提高提案工作实效和水平。十三届全国政协明确提出要把提质增效贯彻政协履职全过程,把履职质量导向放在更加突出地位。汪洋主席不仅专门让提案委员会研究“什么是好提案”、“如何把握提案质量”、“如何提高提案质量”等重大课题,还特别要求在提案工作中率先探索提高质量的举措。这些新部署新要求既为提高提案工作质量提供了基本遵循,又为提高提案工作质量提供了科学路径。同时,近年来,全国政协的提案工作在不断发展的同时,质与量的矛盾日益凸显:一方面提案数量逐年增多,给提案办理工作带来的压力越来越大;另一方面提案质量参差不齐,影响了提案作用的进一步发挥,成为影响提案工作质量的制约因素。因此,无论从落实提案工作新部署新要求的角度,还是从解决提案工作突出问题的角度,都迫切需要制定一个指导提高提案质量的规范性文件。今年,本届政协提案委员会成立之后,就把制定提高提案质量的意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推进,通过广泛调查研究,最终形成了这个《意见》。这是人民政协近70年发展中第一个关于如何提高提案质量的文件,对于从源头上做好提案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问:《意见》针对提高提案质量有哪些具体要求和措施?

    答:《意见》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一、提案的提出要更加注重质量,主要是从提案的提出环节对提案者提出具体要求;二、提案的立案审查要更加严格,主要是从提案的审查环节对提案工作机构提出具体要求;三、提案的服务要更加优化,主要是从提案的服务环节对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提案承办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四、提案表彰和公开要更好发挥激励引导作用,主要是对加强和改进提案评选和宣传提出具体要求。

    “提案的提出要更加注重质量”部分共3条,分别从政协委员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政协各参加单位、委员小组、专门委员会要在提高提案质量中发挥积极作用,联名提案要严肃三个方面提出要求。强调倡导有提案意愿的政协委员每年集中精力提1-2件高质量提案,并鼓励政协界别、委员小组在全体会议期间专门研究、酝酿提出本界别、小组提案。

    “提案的立案审查要更加严格”部分共4条,分别从正确处理提案数量和质量的关系、严格立案标准、加大并案力度、认真履行审查主体责任四个方面提出要求。强调把提案数量把控在合理范围;进一步明确、完善、细化立案要求,严格执行立案标准;加大并案处理力度,避免数量虚高;提案审查委员会或提案委员会成员应严把复审关,主任会议、全体会议应对疑难提案充分讨论研究,作出终审决定等。

    “提案的服务要更加优化”部分共3条,分别从加强业务培训、加强知情明政服务、逐步建立提案质量评价机制三个方面提出要求。强调对好提案的典型进行案例分析,进一步明确好提案的标准,对提案者、提案审查工作人员都要开展培训;多形式帮助提案者知情明政,逐步实现提案工作全过程网上运行;总结实践经验,逐步建立提案者、承办单位和提案工作机构三方参与、科学公平的提案质量评价机制等。

    “提案的表彰和公开要更好发挥激励引导作用”部分共4条,分别从开展年度好提案评选、改进每届一次的提案工作表彰办法、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强化社会对提案质量的监督四个方面提出要求。强调每年评选一次年度好提案,扩大优秀提案表彰范围和增加表彰对象、利用互联网等媒体渠道加大宣传,探索提案向社会公开的有效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等。

    问:提案质量要高,提案的标准首先要高。《意见》对提案标准有什么新要求?

    答:提案标准直接关系到提案的质量。《意见》从提案的提出和审查两个环节对标准作出了规定。在提出环节,有四条标准:一是提出问题要聚焦,要求主要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爱国统一战线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来确定选题;二是反映情况要准确,要求坚持不调查研究不提提案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充分占有材料,客观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三是分析问题要深入,要求在调研基础上深刻思考,深入分析,衡情酌理,把问题说清说透;四是提出建议要具体,要求提案中的意见建议应针对问题逐一提出,具有可行性;五是提案撰写要规范,要求坚持一事一案,简明扼要,一件提案字数不超过1500字。这些标准很关键,如果能够落实,“提案大王”等很多问题会迎刃而解。在审查环节,提出要修订提案工作条例及相关制度文件,进一步明确、完善、细化立案要求,确保提案有共识、立得住、能办理、做得到。我们相信,只要坚持这些标准,就会杜绝“人情案”、“照顾案”、“凑数案”,切实提高提案质量。

    问:《意见》提出要把提案数量把控在合理范围,请问这是出于什么考虑?

    答:近年来,政协提案的数量不断增长,总体偏多,但高质量尤其是影响大的提案不多。对于限不限数量,一直存在不同的声音。有的认为应当对数量作出一定的限制,有的认为限制数量有损害民主之嫌,但我们也看到,提案要注重质量、不比数量,已经在较大范围内形成共识。经过广泛研讨和慎重考虑后,我们感到在数量上提一些原则要求是必要的,既要引导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在提案的选题、调研、撰写等方面用心用力,努力提出高质量提案;又要把握好分寸,避免损害提案者的民主权利。为此,《意见》写入了政协委员“正确认识提案数量和质量的关系,讲求质量而不追求数量”,“不断提高提出高质量提案的能力”等内容,并要求提案审查机构也要“正确处理提案数量和质量的关系”。这些规定充分体现了新时代新使命对提案提出的质量要求。希望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这些新要求,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问:过去关于提案的评选表彰是每届一次,现在要每年评选一次年度好提案,可否介绍一下这方面的考虑?

    答:这方面的内容在征求意见时反映比较多。大家普遍认为,现行五年一次、且在届末进行表彰的办法不能很好地发挥激励引导作用。综合大家的意见,进行了完善:一是表彰对象新增加了先进承办个人;二是增加了表彰的频次,提出“开展年度好提案评选”;三是扩大了表彰面,把每届优秀提案的表彰数量由立案总数的1%提高到1.5%。改进和完善评选表彰办法,有利于树好典型、立好榜样,让提案者和提案承办单位进一步明晰“好”的标准和要求,更好地发挥激励引导作用,对提高提案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问:您认为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该如何贯彻落实《意见》?

    答:《意见》是我们提高提案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和抓手。对于如何学习宣传贯彻《意见》,有三点建议。首先,要深刻领会《意见》的基本精神。这次制定《意见》,很重要的一个考虑就是要体现新时代新使命对提案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这个新要求,其基本精神就是提案工作要提质增效。强调质量,讲求质量,已经成为新时代党和国家工作的一个基本要求,也是新时代的一个基本特征。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从推进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从全面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角度,从更好发挥政协提案工作功能作用的角度,深刻认识提高提案质量的重要意义和紧迫性,强化提高提案质量的责任和担当。

    其次,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学习《意见》的良好氛围。各级政协组织要广泛运用主流报纸杂志、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意见》内容,积极营造学习的良好氛围。可以开办专题培训班,深入解读《意见》对一些重点问题的考虑,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贯彻落实文件的自觉性主动性。要把宣传《意见》与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与宣传十三届全国政协关于提质增效的工作部署结合起来,与宣传新时代提案工作的新要求结合起来,与宣传优秀提案结合起来,与加强政协委员履职能力建设结合起来,最大程度发挥《意见》的作用。

    再次,要多措并举推动《意见》贯彻落实。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政协组织和政协各参加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积极推动文件的贯彻落实。既可以结合各自实际参照实施,也可以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总之,要在立案审查、重点提案遴选和督办、开展各类培训、提案公开和评议、知情明政服务、提案宣传、提案评选与表彰等具体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意见》有关精神,特别是其中一些新要求。

    最后,我想说明的是,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之所以加快工作节奏出台《意见》,目的就是想尽快对今后的提案工作产生影响。希望全国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全国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地方政协认真落实《意见》,力争在明年年初的政协全会上能见到成效,使提案质量有明显提高。另外,《意见》在落实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也希望各有关方面把这些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