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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一改两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

阅读次数:2338 信息来源: 提案委 发布时间:2023-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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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022

案由: 关于深化“一改两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

提案人: 丁涛

提交日期: 2022-12-20

内容:

一、市场主体现状:我县现有市场主体总数126664户,其中内资企业1809户,私营企业2829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637户,个体工商户91923户。2022年新增市场主体13010户,去年同期10053为户,同比增长29.4%。其中新增企业5029户、同比增长28.29%,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207户、同比增长-6.33%,新增个体工商户7774户,同比增长31.53%。

二、问题及分析:市场主体是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岗位的主要提供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市场主体就是高质量发展的“主角”,如果市场主体少、小、弱,就不会有充满生机活力的市场经济,就不会有高质量发展。一方面市场主体受制于企业家思维,不愿做大,不敢做大,不会做大,不懂做强;一方面市场主体也依赖于政府搭建平台和营商环境的优越,好的营商环境和帮扶政策有助于市场主体提升活力。

三、对策建议:1.加强领导、高位推动。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关于保市场主体、加强市场主体培育的决策部署,积极学习有关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把握搞准政策和法律法规边界,确保工作方向不跑偏。二是持续深化“一改两为”作风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倾心助企纾困,不断降低发展成本,把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作为抓经济、促发展和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的关键举措。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压实责任,完善市场主体培育方案和工作计划,细化任务清单和工作举措,对标对表,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实行挂图作战,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引导、市场主体、部门协同落实”的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格局。

2.政策引导、全面推进。一是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内培”与“外引”并举。从当前起,加大鼓励和支持蒙城老乡返乡创业带动当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政策扶持力度,力争实现乡村产业在各乡镇街道遍地开花;继续开展“四送一服”贴心服务,解决当地企业燃眉之急;持续开展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百日攻坚活动,延链补链,做优做大做强我县主导产业,通过着力挖掘存量、促进增量、做大总量、提高质量,走稳走实市场主体“培多、促活、做大、育强”新路子。二是加大个转企政策宣传,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对债权债务要承担无限责任,而企业则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经营风险进一步降低;企业还可以通过多股东或合伙人参与出资等方式增加资金投入,扩大经营规模,壮大市场主体实力,提升竞争力。建议分步实施,对有潜力转型升级的个体工商户,建立培育名录库。对已经具备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积极鼓励、正面引导,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服务,扶持其转型;对规模较小但成长性良好的个体工商户,做好基础性工作,加强培育,实施监测调度、动态管理。三是坚持以“保”促“育”,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惠企纾困政策,支持企业纾困解难、加快发展。谋划实施骨干企业、规上企业、中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若干市场主体培育壮大行动,加快形成“骨干带动、多点支撑、遍地开花”的生动局面,全力推动市场主体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

3.督导考核、确保落实。一是加强督促指导,县分管领导、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践行“一线工作法”,到乡镇、街道、开发区指导市场主体培育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县绩效评价中心要将市场主体培育工作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定期督查、跟踪问效,以督查促落实。二是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建立完善市场监测和考核评价体系,将市场主体培育作为营商环境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内容,着力推动市场主体培育行业主体责任和乡镇属地责任的落实。三是加强交流互鉴,由县营商办牵头,定期通报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情况,在部门和载体间努力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