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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6期——关于规范使用城乡路名、村名的建议

阅读次数:31071 作者: 郭寅 信息来源: 教科委 发布时间: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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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使用路名、村名是一个城市文明和文化的象征,体现着历史文化、时代风貌、城市品位以及政府服务管理水平。近年来,随着我县城区不断扩大,为了跟进城市管理,2020年县区划地名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下发了《蒙城县城区地名工作规划(2020-2030)》,对城区道路、水体、广场、园林等统一进行了命名。此外,据县民政局介绍,全县294个村(社区)也都有统一规范的使用名称。

    当前我县正处于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阶段,县政协教科委对路名、村名规范使用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发现如下问题:

    1、规范统一的路名使用落实不到位。城南新区部分道路路标、路牌仍然使用老的路名,例如纬一路已更名为青燕路,纬二路已更名为锦绣路,经一路已更名为汇智路,旭要路已更名为启航路等等。但是由于部门信息对接落实滞后,尚未统一更换使用新路名,影响了城市的文化内涵和形象。

    2、少数村(社区)名称使用不规范,存在错字、白字现象,导致以讹传讹,混淆视听。例如岳坊镇“葛韩寨村”,省道路边树立路牌为“葛寒寨村”,村内使用图版、路标也大量使用“葛寒寨村”,让人途经此处一头雾水,影响了集镇和城市文明形象。

    为此建议

    1、县民政局向各乡镇及涉及路名安装的城管局、住建局、交通局、城投公司等部门印发我县规范的路名村名文件,作为安装使用的规范性依据,避免错字、白字。

    2、组织有关部门依托文明创建迎检工作,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开展一次路名、村名规范名称排查整改活动,消除名称不规范使用现象。

    3、城管、住建等部门对城南新区涉及到的老的临时性路名标牌进行更换,全面启用新的规范路名,提高城市文化内涵,助力当前我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4、交通、文旅、城投公司等部门对全县涉及路名、旅游景点、公交站点等交通指示牌进行规范使用,杜绝错别字和指示路名不一致现象。

 

(根据县政协教科委提供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