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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6期——关于加强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安心托幼暖民心行动”的建议

阅读次数:13911 作者: 政协办 信息来源: 政协办 发布时间: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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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考察期间指出,要实施更多有温度的举措,落实更多暖民心的行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随后,省市县相继出台暖民心行动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截至6月初,我县已经备案托育机构40家(城区23家,乡镇17家),托幼一体化幼儿园36家,独立托育机构4家,可提供托位2515个。上半年我县入托婴幼儿530人,有效缓解群众对婴幼儿照护的压力。

    二、存在问题

    (一)制度机制尚需健全

    一是组织领导有待加强。2022年我县以两办名义印发“蒙城县10项暖民心行动方案”,但对于如何系统推进“安心托幼”,只是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缺乏系统工作推进机制。

    二是监管职责有待明确。托育工作涉及多个部门,虽各司其职,但实际工作中仍有不少漏点盲点。如,民办机构注册管理不规范;部分审批备案事项有空档等托育服务所涉及的准入、评估、监管等,各部门的监管职责有待进一步明确。

    三是监管规范有待完善。我县托育工作起步较晚,目前尚未形成系统完备地服务和管理体系,尚未形成成熟、可复制的运营、管理、服务模式。

    (二)托育服务供给侧结构性问题较为突出

    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有超过三成的婴幼儿家庭有托育需求,但入托率仅为5.5%左右,我县入托率更低,而与国际水平36.1%相差甚远。

    一是托育机构良莠不齐。通过调研发现,我县部分托育机构特别是乡镇托育机构管理缺位,服务水平不高,有的存在消防、卫生等各种安全隐患。

    二是托育机构形式单一。经统计,我县托育机构大多是民办幼儿园内托班和早教托班共有37家,公办幼儿园托育只有3家,社区托育和家庭托育尚是空白,多种形式托育服务供给体系尚未建立。

    三是托育机构分布不均。目前,我县主城区有22家托育机构,只有6家民办托育分布在老城区,无法满足老城区托育需求。

    四是托育专业人才较少。托育机构师资力量参差不齐,现有从事托育服务的老师没有资格证书或持证情况比较混乱,大部分从业人员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婴幼儿教育和技能训练,托育专业人员严重匮乏。此外,还存在幼儿园托班混编、宣传普及不够、政策兑现不及时、家庭入托意愿不强等问题。

    三、工作建议

   (一)健机制,增强托育工作整体合力

    健全由相关部门深度参与的工作协作机制,统筹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一要细化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理顺工作关系,明确责任分工,补齐当前工作短板,为托育机构设立、备案、监管和跟踪提供保障。二要建立健全托育服务政策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尽快制定县级规范性文件,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实施方案》,促进托育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加强托育机构监督管理;《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实施办法》,对新建和已建居住区、用人单位、产业园区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验收、移交和使用管理等工作作出具体规定;《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托育服务补助范围及标准、申报和审批流程、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办法以及《托育机构风险防控工作实施办法》《婴幼儿早教领域行业专业标准》等系列制度体系。三要突出监督管理。健全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体制,常态化开展日常检查和月(季)度联合检查。探索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开展智能化巡检,实现线上线下协调监管。四是依托县妇幼保健院,整合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县妇女儿童医院等资源,成立县级综合服务托育中心,制定婴幼儿照护标准,为托育机构提供业务指导、疾病预防等工作。五要充分发挥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六是可由县卫健委推动成立行业协会,规范行业行为、完善社会服务。

    (二)强供给,构建多元多样的服务体系

    一要推进托幼一体化。充分发挥幼儿园专业资源集聚优势和管理体制优势,可由县教育局牵头积极推进公办幼儿园特别是在老城区公办园内开设托班,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均要开设普惠性托班;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二要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创办公益性托育机构,解决单位内部职工托育需求。如依托公立医院、开发区建设托育点。三要支持社会资本创办托育机构,招募专业托育机构入驻运营。四要开展社区托育。可由城关街道办事处、庄周街道办事处等乡镇(街道)牵头,在老城区和已建成或居住小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建立社区托育点,织密托育网络,为家庭提供全日制、半日制、临时计时托管等,满足不同家庭的托育服务需求。五要主动探索家庭托育点建设。六要积极培育示范机构。加强公办独立性托育机构建设,着力打造规范优质的普惠性示范托育机构。七要加大新建小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力度,新建居住(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标准,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并与住宅同步严收、同步交付使用。

    (三)增实力,强化专业性人才供给保障扩大增量一是县人社局利用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对托育机构技能岗位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技能培训;县卫健委提供幼儿保健、机构卫生保健和保育员专项技能培训;二要积极推动我市、我县职业学校开办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也可在现有学校的课程中增加相关知识,培养培育专业人才。优化存量一是支持和鼓励示范性托育机构为其他托育机构提供跟岗等实战技能培训;二是加大对现有托育专业教师的培训,不断提升专业素质和能力。

    (四)激活力,加大宣传和推动力度

    一是建立合格托育机构公示制度,打通信息不对称的最后一公里,增强机构与家长之间的信任度。二是及时、多渠道发布婴幼儿照护信息,努力化解托育服务供给侧与需求侧结构性矛盾。三是充分利用媒介平台载体,宣传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和科学育儿理念。四是做好婴幼儿照护从业人员政策和培训宣传,提高婴幼儿照护从业人员培训参与度和政策知晓度。

                                                                                                        (县政协办根据县政协委员提供信息整理)